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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8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79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8]32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8-02-29
发布日期:
2008-05-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市政府2008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8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8]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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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程序性和严肃性,提高文件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规定》,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各有关部门报送建议项目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制定了市政府2008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市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组成的起草班子,结合我市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起草工作。
二、市各有关部门起草文件草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擅自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并力求增强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文件草案涉及其他部门的,应主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三、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计划要求的进度及时报送文件草案,对在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遇有困难的,可请市政府法制办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文件草案完成后,起草部门应将送审报告、起草说明、文件草案一式五份,并附有关依据材料、征求意见反馈材料等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四、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市政府将通过政务公开栏、现行文件服务中心、网站等对外公告。
附件:市政府2008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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