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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城区路牌进行重新设置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99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8]188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8-12-03
发布日期:
2008-12-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对城区路牌进行重新设置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城区路牌进行重新设置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8]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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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城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地名管理是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地名规范化管理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开展国际国内交往的必然要求。根据民政部、交通部、国家工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国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通知》(民发〔2000〕67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城区地名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新形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城区路牌重新设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路牌重新设置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名标志不仅反映一个地方的导向功能,而且反映一个地方的文化品位,是一个地方非物质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路名标准化设置已成为一个城市“外塑形象、内铸精神”的重要体现。实施箱体式广告路牌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提高城市化品位的有效举措,是许多城市经过实践证明的有效办法,也是路牌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的有效途径。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在市地名办的牵头协调下,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城区路牌设置工作。
二、创新城区路牌设置工作
(一)路牌设置模式。
路牌设置由目前的“T”字型简易路牌调整为箱体式广告路牌。城区主要道路均采用箱体式广告路牌;城区次要道路(指背街小巷)既可采用箱体式广告路牌,也可采用目前的“T”字型简易路牌。
(二)路牌投入形式。
城区路牌设置由指定单位按国家标准和要求建设到位,建设经费自筹。指定单位采取以路牌养路牌的原则通过广告收入逐步解决建设经费问题。
(三)路牌管理模式。
城区路牌设置管理工作由市地名委员会负责,并委托指定单位按市地名委员会关于路牌设置要求具体负责做好城区路牌的新增、更换、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日常管理的一切经费由指定单位自筹解决。指定单位投资建设的路牌所有权归地方政府,指定单位拥有路牌广告使用权若干年。
三、明确路牌设置工作要求
实行新的路牌建设与管理的运作机制,需要市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建设、城管、公安、规划、民政等部门的相互配合和支持。由市各相关部门安排专业人员,在市地名办的组织下,抓紧落实好路牌设置的定点定位工作;市规划部门在路牌设置定点定位的基础上,会同相关单位形成市区路牌规划红线图,提供给地名办抓紧组织实施;涉及到路牌设置过程中各有关部门的收费项目,考虑到路牌设置具有公益性质,能减免的尽可能减免。市地名办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组织好城区路牌标志设置工作,做好路牌设置方案审核,妥善处理好路牌设置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市民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路牌建设工作,市地名办要与指定单位签订路牌设置协议书,通过法律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城区路牌设置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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