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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农发[2009]87号
局各相关科站、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日前,省林业局、公安厅决定于2009年6月5日至8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绿盾三号行动”)。按照省林业局、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全市“绿盾三号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0九年六月十九日
为切实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格保护森林资源,根据省林业局、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决定于2009年6月20日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绿盾三号行动”。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收滥运木材、乱垦滥占林地等行为,治理整顿一批破坏森林资源严重、林区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和部位,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上升势头,为林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行动重点 (一)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二)非法移植大树行为。 (三)木材经营加工单位非法收购木材行为。 (四)无证、使用假证、超数量非法运输木材行为。 (五)毁林开垦、开矿、采石、挖沙及工程建设中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三、行动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根据打击整治重点,深入森林资源破坏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排查案件线索,摸清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突出问题,做好严打准备。 (二)打击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15日)。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集中查处一批大要案件,专项治理森林资源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遏制乱砍滥伐林木、乱收滥运木材、乱垦滥占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总结巩固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认真查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立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对保护森林资源,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任务,统一思想,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农林局分管执法领导任组长,分管林业领导任副组长,森林警察大队、局林业科、政策法规科、竹木检查站为成员单位的全市“绿盾三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森林警察大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切实加强成员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森林公安机构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木材采伐区域及伐材运输通道、征占用林地等重点区域的检查整治,加强对木材交易市场、木材经营加工厂点、采矿企业等重点部位的集中清查,有效防控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森林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与监督,为执法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技术支持。 (三)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坚决遏制违法犯罪高发势头。针对本地区森林资源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快查处一批案件,狠狠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选取3-5起破坏森林资源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曝光及久拖未破的案件,列为市级挂牌案件进行督办,层层落实责任,采取有效侦查手段,确保案件及时侦破。对盗、运、销“一条龙”的团伙犯罪,要抓住线索,顺藤摸瓜,深挖骨干分子,摧毁犯罪网络。对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执法难度较大的重大疑难案件,要公开曝光,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力争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发现林业工作人员涉嫌违法发放采伐许可证、擅自批准征占用林地、不移交刑事案件等职务犯罪的,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查处。 (四)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切实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平台等各种宣传渠道,积极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深入木材采伐区域、木材加工厂点、林农交错地区,大力普及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懂法守法、依法办事。跟踪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及行动战果,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树立执法权威。 (五)立足长远,整章建制,建立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按照“抓源头、重防范、严打击”的思路,加强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情报交流,建立林业行政审批情况通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水平。要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与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林业审核审批行为,严格林木采伐和森林资源流转管理,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 (六)明确要求,畅通渠道,加强信息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重大信息、行动战果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建立信息沟通渠道,明确信息报送责任,及时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行动结束后,将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行动中每月14日、29日前报累计战果(统计表附后),重要情况和特大案件随时报告,同时注意收集、整理行动中的照片等影像资料;8月25日前报工作总结。联系电话:0519-88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