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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农发[2009]106号
有关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国有林业场圃: 为贯彻落实全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力度。根据《江苏省林业局》(苏林业[2009]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普查的重点区域是尚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的松林分布区。如新发现无流脂现象枯死松树,应逐一取样,标明松树林分情况,取样位置、取样日期,将样木送市森防站做初步鉴定,由市统一编号送省森防站做进一步鉴定。 二、各镇务必要查清松材线虫病的分布区域和疫情现状,认真核实疫情发生面积和枯死树数量。以林业小班为单位,对全市所有松树进行逐块调查登记。在统计发生面积时,一律扣除疫点更新改造、已拔除疫点和混交林中非松树种的面积,认真核实面积后填入小班调查表和镇级汇总表(附件1、2)。并要以村(工区)为单位,分小班填写统计。小班调查表和汇总表一式二份,分别送市森防站和自留备查。 三、各镇要根据普查结果认真制定松材线虫病年度防治方案,内容包括疫情现状、防治目标、防治措施、经费概算等,要全面落实疫点更新、疫木管理、涉木企业的检疫监管等措施。防治方案报市森防站批复。 四、各镇要组织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并于9月5日前将本镇普查资料与年度防治方案以书面形式一并上报市森防站。 附件:1、溧阳市2009年度松材线虫病普查分小班情况统计表 2、溧阳市2009年度松材线虫病普查汇总表
二OO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