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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农发[2009]118号
局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机关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溧政办发[2009]64号)和《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组织机构和制度机制的通知》(溧法行[2009]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溧阳市农林局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黄勤芝 农林局副局长 副主任:张向兴 监察室主任 成 员:蒋群茂 政策法规科科长 张国铭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郑才庚 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史立人 渔政站站长 谈国才 畜牧兽医站站长 董亦平 农机监理所所长 李建卫 农业科科长 杨 清 林业科科长 史永健 农机科科长 潘国民 畜牧水产科科长 腾健康 木材检查站副站长 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局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全局行政调解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