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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08年度农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补偿经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55/2009-0000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卫〔2009〕8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09-02-17
发布日期:
2009-02-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08年度农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补偿经费的通知
关于下达2008年度农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补偿经费的通知
溧卫〔200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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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实施常州市“十一五”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卫科教[2006]124号)和《市级》(常卫科教[2009]4号)文件精神,2008年我市实施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全市有351名农村卫技人员参加培训考核,取得江苏省卫生厅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全科医师123名、社区护士113名、乡村医生115名。根据省市文件规定,对考核合格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的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和乡村医生由“两级财政、用人单位、个人”四方共同承担筹资机制。我局承担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经费共计10.665万元。现将我市及常州市两级财政补偿经费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两级财政、用人单位、个人”四方共同承担的筹资机制,常州、溧阳两级财政对考核合格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的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和乡村医生补偿1/2培训经费;乡镇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经费由省卫生厅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考核不合格人员培训经费由个人承担。
二、各单位依据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经费配套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匹配经费,按要求补助到位,
三、各单位要按照“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政府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责任,严格资金管理,保证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经费补助及时足额发放,专款专用。要求做好补偿经费到位的凭证留存工作,以备审计。
四、及时通知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凭发票到市卫生培训中心办公室领取常州市卫生局、溧阳市卫生局核补的培训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补助经费,对出现骗取、挪用补助经费、经费配套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
附件:1、溧阳市农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补助经费一览表
2、农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溧阳市卫生局
二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1:
溧阳市农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补助经费一览表
全科医生
社区护士
乡村医生
单 位
合格人数
常州市卫生局补偿费
450/人
溧阳市卫生局补偿费
450/人
金额
合计
合格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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