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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市2009年霍乱防制工作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55/2009-0002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卫〔2009〕39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09-03-31
发布日期:
2009-04-0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2009年霍乱防制工作预案》
关于印发《溧阳市2009年霍乱防制工作预案》的通知
溧卫〔2009〕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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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卫生院(医院)、局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效落实防控措施,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溧阳市2009年霍乱防制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医疗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全市各医疗单位于4月1日—10月31日正常开设肠道门诊,按常州市规范化肠道门诊建设标准要求,布局合理、位置相对独立,并成立组织、健全预案、落实相应人员、设施、药械,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上墙。
2、各单位要落实好腹泻病人的归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对腹泻病人的检索工作,检索率不低于腹泻病人登记数的20%,检索数达到当地总人口数的1‰以上。
3、各医疗单位要积极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对院内临床医生和乡村医生等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4、各医疗单位一旦发现病人或疑似病人,在组织力量全力抢救的同时,要立即向市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5、市疾控中心要切实做好肠道门诊建设和有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检查督促工作。
附件:《溧阳市2009年霍乱防制工作预案》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抄送:常州监狱医院、溧阳监狱医院
附件:
溧阳市2009年霍乱防制工作预案
一、背景分析
霍乱是由霍乱弧菌引起的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以发病急、传播快、波及范围广为特征。1993年开始,我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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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的局部暴发与流行。随后出现了多菌群(型)混合流行的局面。江苏省是霍乱的老疫区,1961年开始的霍乱第七次世界大流行于1962年波及我省。40年来,疫情时起时伏,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曾出现过发病率达10/10万以上高强度流行,九十年代以来又出现了反复。流行菌型也发生过几次变化,六十年代初期为小川1a,七十年代后期出现小川1b,八十年代初期稻叶1d引起高强度流行,1994年平息了13年的小川型霍乱又重新出现。1997年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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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首先在常州被发现以来,至今已广泛分布在12个省辖市的19个区27个县(市)。
从全省情况看,疫情表现出如下特征:①首例病例发生提早。1997年首例病例发生在4月30日(武进),1998年4月10日(扬中),1999年3月27日(锡山),2006年2月9日(金坛),发生之早为多年来罕见;②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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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O
1
群小川型、稻叶型并存且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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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蔓延之势。1999年、2001年我市报告的二例霍乱均为O
139
;③流动人口在病例中占有较大比例,1994年以来占20%以上;④全省霍乱首发地区不一定在沿海地区,多数在交通便利的地区发生,疫情呈散在分布。
二、主要问题
当前,在霍乱的预防控制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霍乱的发病率一直被控制在较低水平,但是影响我市霍乱流行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依然存在,传播途径易于实现;同时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卫生管理难度较大,其居住卫生状况和卫生习惯较差,更易于感染发病。
各地霍乱防制工作开展不均衡,疫情监测和处理对策的落实尚存在差距,少数单位对腹泻病人不登或漏登、不采样或先治疗后采样,重治轻防,在疫情的调查处理等方面尚存薄弱环节,对追溯传染来源、主动查治腹泻病人等存在畏难情绪。
三、目标、指标
我市霍乱的控制目标是:实现“三不”目标,即不发生霍乱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的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力争将全市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四、对策措施
霍乱防制是全市整个防病工作的重点,必须以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为先导,《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卫生法》为武器,切实加强疫情的监测、疫点疫区处理和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性防制措施。
(一)流行前期对策措施
流行期前,各医疗单位要制定本地霍乱防制办法,并认真做好思想、组织、培训、药械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1、制定预案
各医疗单位应组织临床医生、乡村医生等有关人员,根据全市霍乱防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历史上的疫情发生情况和规律,科学分析今年的疫情发生趋势,提出适合本地特点的霍乱控制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业务培训
各医疗单位都要针对不同对象举办各类培训班,就疫情形势、防制对策以及有关业务工作要求等,对行政领导和管理人员、防疫人员、检验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等进行专项培训,培训应侧重在提高防制工作的质量上,一方面对防制工作方案本身培训,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各方面的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对具体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项技术水平,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整体防制水平。
3、健全组织
各级医疗单位均应成立霍乱防治领导小组、病人抢救小组、疫点疫区处理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等,其组成人员必须业务熟悉、有较强的责任心,以适应迅速抢救病人和扑灭疫情的需要。
4、药械准备
各医疗单位均应根据疫情预测和防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准备好防制消杀药品,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械,包括饮水消毒药物、污物排泄消毒药物、快速灭蝇药物、输液皮条、必要的抢救治疗药品、器械和病床等。
5、开设肠道门诊
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均应在4月1日-10月31日开设肠道门诊,开诊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肠道门诊的设置、人员配备、药械准备、病人登记簿、样品采集器械和保菌液,制订严格的工作制度及消毒隔离制度,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治疗病房等。
6、开展外环境检索
市疾控中心在流行期前和流行期内选择有代表性的点,积极地开展水、海(水)产品及食品监测工作,以及时发现疫情线索。
(1)外环境水体监测
环境水体包括淡水和海水养殖场、沿海水域、水产品码头、医院污水排放口、下水道排放口、肉联加工的出厂水、与人群生活关系密切的河流、池塘、湖泊、水井以及乡镇自来水厂源水等。
(2)食品监测
监测重点包括市售海(水)产品以及生冷、卤制食品。
外环境水体及食品监测的细菌分离培养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完成,分离菌株应及时上送到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鉴定确认后统一上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上送菌株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7、免疫接种
根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在霍乱的高发、易发地区,可适时开展口服霍乱菌苗的推广和接种工作。
(二)流行早期对策措施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在霍乱流行季节到来之际各单位要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做到“高密度、大容量、广覆盖、多反复”,并突出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生食海产品、饭前便后洗手和有泻早治、无病早防等内容,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强化疫情监测,力争早发现病人,并将疫情扑灭在萌芽状态。
2.1腹泻病人登记、病原检索
各级医疗机构应采取预诊办法,保证腹泻病人到腹泻病门诊就诊,以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腹泻病门诊医生对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要进行登记,并对疑似病人、重点人群中的腹泻病人(包括饮服行业、流动人口及从疫区来的)采样送检。有泻必检,并不少于当地人口数的1‰。
检索要求:各医院腹泻病人的粪便采样使用碱性蛋白胨水保存,送市疾控中心进一步作常规细菌培养,分离的病菌经常州市疾控中心鉴定。对疑似病人(无痛性水样便或米泔样便)必须作常规细菌培养。所有病人粪便要同时作O1群和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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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病原检测。对临床症状典型的,初次细菌培养阴性的,要进行二次及其以上的增菌培养。
2.2霍乱疫情处置
2.2.1疫情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霍乱确诊病例后,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填写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确诊病例必须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认和报告。当发现霍乱确诊病例1例及以上者,要按有关疫情报告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霍乱病例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包括对病例(或带菌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部署和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确诊后于6小时内填写基本信息,以传真形式逐级上报至常州市、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于个案调查疫情结束后5日内逐级上报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2.2疫情处理
医疗单位一旦发现临床症状典型的疑似病人,在组织力量全力抢救的同时,要迅速按确诊病人的要求向市疾控中心报告疫情,市疾控中心将及时上报并派人赶赴疫点,严格进行消毒处理,对疫点所有人员采样后进行服药治疗,并在一定范围内主动查治腹泻病人,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止二代病例发生。村级卫生室不得截留霍乱疑似病人,应及时护送到卫生院。
一旦发现确诊霍乱病人,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抢救治疗以及疫点处理外,还应对疫点内人群进行适当的卫生管理,迅速组织人员以镇为单位(重点是疫点周围的若干村)开展为期一周的(至少3-5天)腹泻病人主动查治工作,即乡镇卫生院必须组织乡村医生主动上门巡视,发现腹泻病人,在采样检索的同时,立即给予霍乱敏感药物进行治疗。同时,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提示的线索开展外环境检索。外环境和食品检测阳性标本填写“疫点、疫区外环境及食品霍乱弧菌检索登记表。”将疫点、疫区相关人群、外环境及食品检测内容和结果整理录入“疫点、疫区相关人群、外环境及食品霍乱弧菌检索统计汇总表”,疫情结束后五日内连同流调表、结案报告一起上报到常州市、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症病人在就地抢救治疗的同时,报请上级医疗机构会诊,确保霍乱病人就医后不死亡。认真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及时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服药,对疫点内相关人员采样。开展具有针对性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饮用水、饮食卫生、粪便管理,改善环境卫生等。同时,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提示的线索,积极开展传染源追溯和外环境检索工作。
疫情结束后,应继续做好卫生宣传教育,“三管一灭”以及重点人群的检索、外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对防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
本市范围内的首例或局部暴发,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应到现场组织指挥疫情处理工作。
3、加强流动人口卫生管理
流动人口是霍乱的高发人群,同时也是造成疫情扩散的主要因素,必须加强卫生管理。各地应建立流动人口卫生管理规范,改善流动人口聚集地、居住地的卫生条件,招用流动人口较多单位、工程地应健全卫生设施,改善饮水饮食条件,并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员,及早发现和治疗腹泻病人。
4、强化法制观念,加强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活动。
要依法加强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尤其要强化对乡(镇)自来水和自备供水系统的监督检测,保证供给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分散式给水应落实消毒措施。要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尤其要加强个体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管理。各地农村要做好民间厨师的培训管理,严防霍乱经食物型传播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搞好环境卫生,加强粪便管理,减少蚊蝇孳生,尤其要加强农村的管粪改厕,积极推进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减少对水源的污染。同时要密切注意灾害性天气的预报,提前做好有关抗灾防病工作的应急准备。
(三)流行高峰期对策措施
1、强化控制措施,全力扑灭疫情。
流行高峰期要集中力量,抓好病人及疑似病人的抢救治疗,确保不发生死亡病例;强化疫点疫区处理的各项措施,及时扑灭疫情,减少续发病例的发生。
疫点内要认真开展随时和终末消毒,病人应就近隔离治疗,对疫点内人群和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给予服药消菌治疗。疫区内要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深入地进行卫生宣传,教育群众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把好病从口入关。
各单位应加强对门诊医生和村卫生室的检查,督促腹泻病人能归口于肠道门诊,同时疾控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检查,确保早期发现病人。
2、进一步强化饮水饮食卫生管理,控制暴发疫情的发生。
在流行高峰季节,要进一步强化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在高发地区对分散式供水开展饮用水消毒,要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增加监测频次,以控制水型和食物型暴发疫情的发生。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造成水型或食物型霍乱暴发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依法查处。
(四)暴发疫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霍乱暴发、流行疫情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以及《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级别的要求进行报告。
在暴发疫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加强主动搜索,及时发现带菌者,对所有病例和带菌者进行个案调查,将个案调查表录入数据库,在上报疫情总结报告时,一并上报数据库。
暴发疫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调查资料,写出详细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疫情概况、首发病例、流行基本特征、暴发原因、实验室检测结果和病原分型、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等。在疫情控制工作结束后5天内完成结案报告。
五、进度安排
3-4月,制定防制工作预案、召开防制工作会议和进行霍乱防治业务培训;4月中旬进行一次腹泻病门诊运行情况检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乡镇的1/4;5月中旬进行一次霍乱防治、准备工作和肠道门诊运转情况检查;流行期内全力以赴控制和扑灭霍乱疫情,并不定期检查;11月整理和分析全年霍乱资料并逐级上报。
六、成果评估
根据防治目标及工作要求,对全年霍乱防治工作进行评估,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指标:
1、实现“三不”目标,即不发生霍乱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力争将全市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2、工作指标:落实霍乱防制对策,主要考核指标包括:
1)加强领导:有组织、有对策、有部署、有检查。
2)流行前期的准备:有培训计划和培训总结等相关资料,有防制药械、分发和领取资料。
3)肠道门诊:各医疗单位开设的肠道门诊应布局合理,符合消毒隔离要求;及时开诊,登记报告及时、准确;有泻必检,检索标本数大于登记数的20%,总人口数的1‰;能及时发现和成功抢救病人。
4)疫情调查和处理:疫情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及时率100%;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时、准确;疫情处理从疑似病人抓起,现场处理各部门职责明确;疫点、疫区划定明确;传染源有效隔离治疗率100%;疫点内人群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实施医学观察率100%,预防服药消菌治疗率达100%;标本采集、送检规范,检验方法符合要求;消杀灭方法正确,规范;在疫区内,主动查治腹泻病人,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同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根据控制效果调整控制措施;疫情结束后及时进行资料整理、总结分析和评估。上述过程中的相关数据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记录完整、规范。
5)业务资料:有关霍乱防制工作的报表要填写完整,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对霍乱疫情包括暴发疫情要及时进行初次报告和结案报告,当发现新病例、病人发生严重并发症、死亡以及病例进行诊断修正等情况下要进行进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表和结案报告和疫点、疫区相关人群、外环境及食品霍乱弧菌检索统计汇总报表在疫情处理结束后五日内逐级上报至省疾控中心。每年年底完成工作总结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报告。
6)菌株检测与菌株管理:按时采集、检测标本。霍乱弧菌菌株管理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的规定与要求进行保存、运送与管理。各实验室必须设立霍乱菌株记录数据库,填写霍乱菌株登记表,记录菌株的来源与去向(包括上送及销毁等)。首发病例或暴发疫情的霍乱菌株必须三日内上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其余菌株在一周内逐级上送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鉴定与保存,各级医疗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经卫生部批准均不得保存。所有菌株在上送的同时,须按要求提供菌株来源信息。
二〇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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