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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溧阳市孕前保健项目考核办法
索 引 号:014143416/2009-0001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人口计生〔2009〕10号 发布机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2009-03-26 发布日期:2009-04-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溧阳市孕前保健项目考核办法
溧阳市孕前保健项目考核办法
溧人口计生〔200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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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计生办:
   孕前保健是保障母婴健康,减少出生人口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一道重要防线,不仅维系着个人、家庭的幸福,更事关民族昌盛、国家繁荣,正受到广大育龄群众的高度重视。为保障孕前保健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镇计生服务站工作积极性,市人口计生局对孕前保健服务项目实行专项考核。主要内容如下:
   (一)组织保障(10分)
   各镇成立孕前保健项目组,人员有明确职责分工,有全年计划。
   (二)人员保障(20分)
   1、有确定从事孕前保健工作的技术人员,并通过市计生局组织的考核。(5分)
   2、项目组各类技术人员定期参加市计生局组织的培训及考核,缺席一次扣3分,考核不合格扣3分。(10分)
   3、按照市计生局制定的要求培训村计生专干,各类台账齐全,镇、村计生专干孕前保健知识掌握率达90%。(5分)
   (三)宣传发动(25分)
   1、镇计生办有孕前保健项目宣传专栏,内容每月更新。(10分)
   2、服务对象至少接受一次上门宣传服务,获得一份完整的宣传资料。(10分)
   3、利用镇有线电视及广播宣传发动,(5分)。
   (四)筛查及转诊(45分)
   1、村(居)“怀孕相关危险因素筛查表”填写率95%。(5分)
   2、各镇对怀孕对象接受孕前保健初筛至少达70%。(15分)
   3、对象接受转诊服务至少达20%。(15分)
   4、妊娠结局跟踪随访服务率至少达90%。(10分)
   (五)奖惩办法:
   1、凡项目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镇,每例镇筛查奖励人民币5元,转诊一例奖励人民币10元。
   2、凡项目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镇,在计生系统内评先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
  (六)考核方式:
电话咨询和到镇、村抽查台账。
   
 
 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0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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