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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溧阳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4143555/2009-0003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卫〔2009〕46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09-04-20
发布日期:
2009-04-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溧阳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溧卫〔2009〕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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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促进各单位创新性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具有安全、有效、便于操作、价格低廉的优势和降低人民群众就医费用负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的作用。完成2009年度市政府卫生综合目标管理,根据《常州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探讨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效益评价制度,在全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全面推广普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为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09年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人掌握10项以上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人掌握4项以上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10年10月底,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人员培训率达80%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率达到60%以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临床医生培训率达60%,确保每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有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临床医生接受培训,并能熟练掌握和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知晓率达到90%以上;接受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的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70%以上相关病种的患者能承受治疗费用,相关病种的治疗率和控制率分别在80%,50%以上。
三、推广范围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范围是指我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人员以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临床医生。
四、推广内容
主要有省中医药局确定的3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详见《江苏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我市推广重点项目由市卫生局根据《省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中有关要求筛选确定(项目数不少于10项),并报常州市卫生局备案。
五、推广方式
采取集中举办推广培训班和专家组巡回医疗等多种形式进行推广,做到集中讲解、现场操作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培训推广与临床使用相结合,确保培训效果。
六、推广步骤
1.4月20日前,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
2.4月30日前,根据《省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中有关要求筛选确定重点推广项目(项目数不少于10项),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3.5月上旬,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上报参加培训人员。
4.5月中下旬,举办推广培训班开展集中培训工作。
5.5月开始,开展和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6.6月上旬,专家组巡回医疗指导。
7.9月底前,各单位完成今年推广培训任务。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8.11月上旬,上报本单位5-10月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统计汇总表。
9.11月中旬,市卫生局组织预考核。
10.11月下旬,迎接常州市卫生局组织的考核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
常州市政府已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列入2009年度各级政府卫生综合目标管理。市卫生局已将其列入2009年度各医疗卫生综合目标管理。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要性,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纳入卫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对中医药适宜技术重点推广项目要进行专题宣传,营造良好的推广应用氛围,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安排适当设备专项资金,购置必备设备,保证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要研究制定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激励政策,提高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率;要注意进一步收集整理中药验方和针灸、推拿等新的适宜技术,尤其是对常见病、多发病疗效确切,简便实用、效益好、成本低的适宜技术进行推广使用。
(二)重视师资队伍和培训基地建设。
中医院作为我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培训基地,承担当地的培训任务。保证县级师资有足够时间开展培训班培训、巡回推广和现场操作。积极配合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全面完成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任务。
(三)
落实配套政策。
在调整新农合方案时,要落实好中医药相关政策,做到统筹安排,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中制定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以及鼓励参合农民和社区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政策措施,将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应目录中,提高补偿比例十个百分点以上。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
(四)
加强考核,注重实效。
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重在使用,重在实效。市卫生局将根据常州市卫生局制定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考核标准,重点考核各单位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视情况、支持情况、推广进展情况、有关卫生技术人员接受培训情况、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临床应用情况、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服务技能提高情况以及农民医药费用降低情况等,市局职能科室将定期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订必要的奖惩措施,确保中医药适宜技术能在基层广泛推广和应用,切实把这项有利于事业发展、有利于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的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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