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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发《2009年溧阳市人口计生“双评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16/2009-0001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人口计生〔2009〕16号
发布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
2009-04-20
发布日期:
2009-05-0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09年溧阳市人口计生“双评活动”方案》
关于下发《2009年溧阳市人口计生“双评活动”方案》的通知
溧人口计生〔200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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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计生办:
根据常州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在全市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推进年活动的意见》(常人口计生[2009]28号)要求,结合我市“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活动及“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推进年”活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阳光计生为手段,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整改重点,经研究,决定组织镇、村两级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以下简称“双评活动”),现将活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评议目的
进一步改进人口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作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升我市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评议范围
市、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及村(社区)。农村地区主要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城镇主要开展“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
三、评议内容
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评价、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技术服务、文明执法、有奖举报、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等。
四、评议方法
(一)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计划生育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问卷附后),由评议对象无记名填写,调查表现场发放和回收。
(二)以镇为单位,对问卷进行汇总分析;并将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在公开栏内公开,接受监督。市对各镇评议情况汇总梳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以文件形式向各镇反馈,并报常州市人口计生委。
(三)在评议过程中,市人口计生局将不定期深入镇、村通过采取查看评议活动资料、召开计划生育服务对象座谈会等形式,督查和指导评议活动的开展。
五、评议安排
“双评活动”自2009年5月至10月,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和实施。5月8日至5月14日,市人口计生局制定本级“双评活动”方案,部署全市评议活动;5月15至6月30日,各镇根据市“双评活动”方案,全面组织开展评议活动。
(二)集中整改。2009年7月1日至8月30日,各镇计生办收回评议问卷,对评议问卷进行汇总分析,针对评议活动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同时对评议问卷分村装订,存档备查。
(三)总结评估。2009年9月1日至10月10日,各镇计生办将“双评活动”情况及有关数据统计汇总情况,于10月15日之前书面报市人口计生局。市人口计生局对全市“双评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书面上报常州市人口计生委。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计生双评”工作的领导。“双评活动”是推进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充分依靠群众有效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的重要手段。本次活动中,各镇要把“双评”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活动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年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由分管领导全面负责,计生助理具体负责。要以“双评”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村为主”长效工作机制。
(二)严格“双评活动”的操作程序。各镇要对照本方案的内容、标准和程序,通过各种形式对基层计生干部进行培训,认真组织评议。评议结果要通过计生宣传栏、公开栏及其它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参加评议人员中已婚育妇数不低于参加评议的60%以上,有效评议问卷回收率在95%以上。
(三)坚持“评、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在“双评活动”中,各镇要始终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程序,加快推进依法管理进程,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端正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杜绝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中出现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计划生育工作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和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和信访工作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人口计生局将对各镇“双评活动”进行督查和指导,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派人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将责令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各镇必须要将群众评议的结果与工作整改结合起来,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0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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