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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55/2009-0003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卫〔2009〕51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09-05-01
发布日期:
2009-05-0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相关内容
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溧卫〔2009〕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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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甲型
H1N1
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机构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组织上落实到位,从行动上充分准备,按照4月30日卫生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甲型H1N1流感应急医疗救治各项工作。
二、我市成立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见附件1),充分发挥专家技术优势,组织做好会诊、培训、指导救治等工作。
三、各医疗机构要规范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设置,24小时专人值班,按照“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登记表(暂行)”(见附件2)做好登记。
四、溧阳市人民医院确定为我市甲型H1N1流感定点收治医院,集中收治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定点医院要尽快制定预案,做好病房、设备、物资、药品、人员的准备。
五、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全员培训和重点人员培训,掌握《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和《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保护健康人群。
六、加强院感措施,要做好医患双向防护,对于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人进行隔离并佩戴外科口罩;医务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使用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部门的医务人员应佩戴外科口罩,必要时佩戴护目镜或防护口罩;对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部门应当加强室内通风;120救护车驾驶员、医务人员也要做好防护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保持通讯通畅,省卫生厅下发关于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相关文件后,统一按省卫生厅部署要求执行。
附件:1. 溧阳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名单
2. 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登记表(暂行)
溧阳市卫生局
二○○九年五月一日
抄送:常州市卫生局,常州监狱医院、溧阳监狱医院、民营医院
附件1:
溧阳市
甲型
H1N1
流感
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
组 长:周锡昌 溧阳市人民医院心内科主任医师
副组长:汪 鸿 溧阳市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业务副院长)
杨旭芒
溧阳市中医院
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
成 员:詹震泽 溧阳市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主治医师
丁晓刚 溧阳市人民医院呼吸科主任 主任医师
俞 翔 溧阳市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主任医师
戴梅仙
溧阳市中医院
呼吸内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陆建保 溧阳市人民医院呼吸科副主任 副主任医师
杨春平 溧阳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 主管检验师
马中伟
溧阳市中医院
检验科主任 副主任检验师
王新民 溧阳市人民医院放射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狄海庭
溧阳市中医院
放射科主任 主治医师
刘建林 溧阳市人民医院ICU主任 副主任医师
管志云
溧阳市中医院
急诊科主任 副主任中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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