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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55/2009-0003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卫〔2009〕54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09-05-03
发布日期:
2009-05-0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的内容
关于印发《溧阳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的通知
溧卫〔2009〕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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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卫生院(医院),局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有效应对我市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科学、规范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溧阳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对实施中可能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到局医政科。
二○○九年五月三日
抄 送:常州市卫生局、溧阳市政府办公室
溧阳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我市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原称人感染猪流感),切实做到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诊疗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合理安排和调度资源,科学、有序、规范地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努力提高各医疗机构病例的发现、诊断、治疗和院内感染控制能力和水平,千方百计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把可能出现的疫情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早发现。
通过加强广大医务人员的全员培训、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等措施,切实提高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发现能力,努力把疫情控制于萌芽状态。
2.定点收治。
严格执行病例集中定点收治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病例转运和定点收治医院诊疗流程和病区管理。有关规定见附件。
3.规范诊疗。
建立专家组织,统筹医疗救治资源,严格执行卫生部诊疗方案,规范开展临床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抢救成功率,努力降低死亡率。
4.分级有序。
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救治体系,明确各医疗机构的职责分工,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有序、逐步确定和开放定点收治医院。
5.严控院感。
严格执行院内感染控制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强消毒隔离,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严防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
6. 加强配合。
加强与疾控中心的协调配合,按规定做好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及样本采集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1. 开展全员培训
从现在起,全市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全员培训,针对不同对象举办内容各有侧重的培训班。培训教材主要是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指南(试行)》、《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苏卫传〔2009〕2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市局负责定点收治医院、乡(镇)卫生院相关业务骨干的培训。各医疗机构对全体医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要做到沉底盖边,要重视培训质量,对培训效果进行必要的考核。要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例的发现能力。
2. 规范开展监测
各医疗机构在接诊病人的过程中,要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加强发热呼吸道病例的监测,提高发现下列病例的敏感性:两周内来自甲型H1N1流感流行国家及地区的流感样病例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市中医院、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对上述病例要转市人民医院作进一步诊断,不得截留病人。市人民医院发现此类病例立即采样送检并对病人进行隔离。
3. 严格诊断程序
市卫生局接到我市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派出市专家组进行判定;一旦病例确诊应及时报告常州市卫生局,由常州市卫生局专家组进行最终判定确认。各单位上报的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必需经市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治专家进行会诊。
4. 有序集中收治
严格执行定点集中收治制度。非甲型H1N1流感定点收治医院不得收治此类病人。根据疫情进展,逐步、有序开放定点收治医院。严格属地收治,不得随意将病例向外市转诊。对于特殊身份病例,要向市卫生局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其确定定点收治医院。
5. 规范实施转运
各医疗机构经规范程序发现的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必须由溧阳市人民医院派出符合转运条件的救护车转运至定点收治医院。转运中,必须有市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随车,并做好消毒隔离等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6. 提高诊疗水平
市卫生局成立溧阳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各医院也要成立相关组织。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都要成立院内专家组,负责病例诊治工作。要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结合临床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诊断、治疗措施实施医疗救治。对病例实施分类管理,定点收治医院要根据临床症状将病例分为轻、中、重分别进行收治管理,特别要重视对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工作,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重点救治。要加强对病例的病情观察,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早采取有效救治措施。
7. 强化院感控制
各医疗机构都要高度重视院感控制工作,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门急诊预检分诊工作。一级以上医院都要加强发热门诊的工作,合理设置、调整就诊流程,从现在起,辟出专门的区域接诊呼吸道发热病人,严格把门诊发热病人与不发热病人分开,有上呼吸道症状的病人与一般发热病人分开、门急诊输液室要特别重视把发热与非发热病人分开。要严格消毒隔离各项措施的落实。发热门诊和留观室要按照呼吸道传染病的隔离要求,有独立的区域和通道,并做好消毒隔离。定点收治医院要加强定点收治病区的院感控制,尽可能创造病房负压环境,收治病区要严格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严防交叉感染。医务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重视手卫生。相关的门急诊、留观室、输液室和病区要注意通风。
8. 严格信息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病例报告制度,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方法报告病例,不得瞒报、缓报、谎报。要严格执行传染病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病例救治信息,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市局组织开展必要的监督检查。
9. 加强沟通协调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与疾控中心的协调配合,发现发热呼吸道病例异常增多的情况,要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立即报告疾控中心。要积极配合疾中心做好病例的样本采集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10. 开展健康宣教
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在院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病知识,宣传该病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提醒公众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坚持正面宣传,避免引起社会恐慌,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保障条件
1. 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对于控制疫情、稳定社会意义十分重大,各医疗机构都要加强对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2. 做好物质准备
各医疗机构都要加大力度做好药品储备和抢救设施、设备准备等方面的工作。一级以上医院要立即对照标准对发热门诊进行标准化改造,尽快达到规范要求。用于转运的救护车符合SARS病人的转运条件。定点收治医院要立即对定点收治病区进行清理、维护、改造,保证达到SARS病人的收治要求,同时,准备好收治重症病例的ICU病房及呼吸机等抢救设备。
3. 合理调配资源
市局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合理调配全系统人力、物力等医疗救治资源,集中优势资源,提高医疗救治工作水平。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坚决服从市局对医疗救治资源的统一调度、指挥。
4. 及时总结提高
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新发传染病,可资借鉴的医疗救治经验不多。各单位要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医疗救治工作的实际,及时总结和汲取医疗救治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教训,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交流、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
本预案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解释,具体医疗救治应急响应的级别由市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经请示上级后确定。
附件:溧阳市甲型H1N1流感定点收治的有关规定
附件:
溧阳市甲型H1N1流感定点收治的有关规定
一、我市未出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各医疗机构要做好人员培训、预检分诊、病例监测、药品和设备储备等各项疫情防范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二、我市出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病例数不超过定点医院收治能力。市卫生局将病例收治于定点收治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做好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各项工作。
三、我市出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病例数超过我市定点收治医院收治能力。部分病例转由常州市定点收治医院收治。病例数超过常州市级定点收治医院收治能力。在溧阳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卫生局决定扩大其他医院做为定点收治医院,调度全市资源全力做好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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