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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学校及周边卫生安全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55/2009-0004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卫〔2009〕62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09-05-11
发布日期:
2009-05-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学校及周边卫生安全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校及周边卫生安全行动的通知
溧卫〔2009〕62号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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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确保我市学生集体用餐的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各单位要对学校卫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治,督促各学校切实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是学生集体生活、学习的场所,如果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管理不善,易暴发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将影响师生的身体健康,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为此,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与饮用水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等工作,抓好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保护广大师生健康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2.切实加强食堂卫生管理。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指食堂、饮食店、小卖部等)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重要环节的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投毒事件的发生;要督促各学校加大对食堂设施的投入,完善食堂设备和条件;要加强校内饮食店、食杂店等监督管理,严禁“三无”产品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在校内销售。督促各学校食堂要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和各种食品留样制度,规范建立各种台账,加强食堂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提供新鲜、卫生、安全的食品,强化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市卫生监督所要开展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生活饮用水管理。督促各学校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向师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饮用水和学生饮用的开水,防止因饮用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学校的二次供水设施要加锁加盖,防止投毒等违法现象发生,直饮水要落实索证制度。
4.做好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要督促各学校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落实晨检制度,组织对全校学生出勤、健康情况的巡查,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宿舍、食堂、教室等公共场所的消毒,灭除“四害”。要求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配合卫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扑灭疫情。
5.加强督查。近期,市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开展学校卫生执法检查,从解决问题和提高管理水平出发,切实贯彻《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发现无证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发现隐患要限期整改,狠抓落实,切实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要确保这次专项执法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各医疗单位要积极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同时,发现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向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等单位报告。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学校及周边卫生安全行动实施方案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抄送:市政府,市教育局
附件:
溧阳市开展学校及周边卫生安全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各类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保障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卫生状况,特制订我市学校及周边卫生安全行动实施方案。
一、检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的检查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内的食堂,校园内及学校周边的小副食店、小餐饮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以及中高考定点单位、公共场所单位及餐饮单位。
二、行动目标
这次专项行动将重点解决与师生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对违法行为采取曝光、处罚、取缔等措施,以进一步提高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净化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行动内容
(一)食品卫生
以检查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上手、上档、上墙”资料建立和执行情况、食品加工环境及加工过程卫生等为重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落实等情况,重点对食物原料(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的来源和索证验收、从业人员健康持证及个人卫生知识、加工环境、食堂餐饮具清洗和消毒、防护措施、剩饭、剩菜的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2.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卫生:检查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情况和原料来源、索证验收,以及是否存在使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3.校内及学校周边小食品店卫生:检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来源和索证、进货台账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害有毒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等问题。
4.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
重点检查学校内生活饮用水来源及防护消毒情况,纯净水索证及周转情况,饮水机定期消毒情况,课间饮用水情况(是否使用公用茶杯,茶杯、茶桶是否消毒及消毒方式、消毒记录等)。
(三)传染病防治
重点检查学校疾病登记、疫情报告情况,学生健康体检情况,学校宿舍和厕所卫生管理状况,预防传染病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预防接种登记情况,特别是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从2009年5月8日——6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市卫生监督所要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并加强与学校沟通协作,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今年食品卫生工作重点,巩固成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取得教育部门及学校的支持和配合,提高广大师生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安全意识,增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让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人心。
(三)建立健全长效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制。通过对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的全面检查,切实做好学校食堂、校园小商店、小餐饮及学校周边小餐饮、小食品店等的基础档案建设,督促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兑现社会承诺,当好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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