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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溧阳市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创建活动方案
索 引 号:
014143416/2009-0003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人口计生[2009]27号
发布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
2009-07-23
发布日期:
2009-07-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决定在全市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镇、村、户创建活动。
溧阳市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创建活动方案
溧人口计生[200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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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计生办:
为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省、常州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百镇千村万户”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和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镇、村、户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为载体,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围绕“倡导新风尚、培育新农民、争创新家庭、建设新农村”的主题,通过开展示范村户争创活动,使新农村新家庭计划落实到镇(区)、村(居),走进千家万户,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持把示范镇村创建活动与本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贯穿于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始终。要以镇村为单位,以家庭为主体,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思路,组织推动争创活动的开展。市人口计生局适时召开新农村新家庭幸福家园推进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全市深入开展。2009年年底全市村创幸福家园参与率达60%,户创幸福家庭参与率达50%以上,到2010年年底,全市村创幸福家园参与率达100%,户创幸福家庭参与率达60%以上。通过争创活动,真正使广大家庭成为富裕家庭、健康家庭、文明家庭和幸福家庭。
三、创建标准
新农村新家庭示范镇创建标准
1、建有高质量的镇级生育文化园、大型广告牌、生育文化一条街,镇世代服务中心有宣传阵地、电视机、DVD播放机、宣传栏等。
2、村创幸福家园参与率、户创幸福家庭参与率都达标。
村“幸福家园”创建标准
1、村有世代服务室,承担宣传和服务等基本功能。
2、村有生育文化园,并能体现“一村一品”主题特色。
3、村有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便民维权、利益导向、政策保障等工作机制。
4、村有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栏及人口图书角。
5、村有一批激励带动农村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典型人物。
户“幸福家庭”创建标准
1、守法和谐好。爱国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按政策生育。道德礼仪,诚实守信,关爱老人。
2、小康富裕好。走科技兴家之路,掌握一门以上农业生产新技术,增强致富本领,发展家庭经济,辐射带动周围群众,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全村人均水平。
3、优生优育好。重视婚前医学检查,选择适当生育年龄注重孕前保健,坚持科学育儿,注重子女成才。
4、科学文明好。作风民主,没有家庭暴力,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没有性别歧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5、健康生活好。有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注重生殖健康,自愿接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教育和保健服务,自觉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无无措施人流。
四、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村、户创建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的内在要求,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各镇(区)计生办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重要意义,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把创建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要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当地新农村建设同部署、同要求、同督促、同落实,确保创建一批、巩固一批、提高一批,推动创建活动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围绕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广播、有线电视、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宣传手段的作用,传播健康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宣传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创建的先进典型,为开展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4、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地要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效的创建活动方案,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整体推进。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明确创建活动的意义,掌握创建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激发创建活动的热情,努力为基层争创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0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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