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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发《溧阳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55/2009-0005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卫〔2009〕91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09-08-11
发布日期:
2009-08-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下发《溧阳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卫〔2009〕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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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保办:
根据《江苏省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则》(苏卫农卫〔2008〕11号)的要求,现将《溧阳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各镇要结合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实际,认真组织乡村医生学习《实施方案》,使乡村医生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程序和方法,自觉参与和接受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再注册、聘用的主要依据。各镇要按照《实施方案》中有关要求,认真组织2008-2009年度乡村医生的考核,并于11月30日之前,将考核情况书面报市卫生局基妇科。
二ОО九年八月十一日
溧阳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执行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按照《江苏省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是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具体表现,是落实镇村一体化管理的基础,是关系乡村医生切身利益及基层卫生队伍稳定的大事,考核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务必要高度重视,把对乡村医生考核工作作为规范乡村医生从业行为,提高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强化为民服务的重要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严格按照考核的内容、程序、时间安排、任务及职责,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
三、考核内容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一)业务考评。
主要包括:
1.业务水平考核:考核内容以实践技能考核为主,根据需要可组织理论考核。考核委员会确定乡村医生考核题库,乡村医生从中抽取若干考题现场应答;
2.学习培训情况:乡村医生应提供本轮考核期间至少一次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相关证明材料考核委员会审核;
3.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由各考核小组检查乡村医生平时工作记录、医疗文书记载和学习培训情况,依法执业和医疗纠纷防控等工作,并认真填写考核记录。
(二)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
由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利用座谈会的形式,充分听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并形成书面评定记录。
四、考核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委员会
市卫生局成立由局长任主任,副局长为副主任,基妇、医政、人事、规财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基妇科,具体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管理、落实与监督,并将考核工作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后进行上报。
(二)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小组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主任为组长,医疗、预防、妇幼、护理、公共卫生相关人员、村民委员会和乡村医生代表为成员的考核小组,负责统一协调部署和落实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并于2009年9月10日前将考核小组文件、考核评定意见、名册等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市卫生局考核工作委员会。
五、考核办法和程序
(一)考核工作培训及通知:
市卫生局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委员会于2009年8月中旬召开全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培训会议,各镇(中心)卫生院及考核小组应于8月30日前组织召开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培训会议,及时通知应考核的乡村医生按规定接受考核工作。
(二)考核程序及方式
1.第一阶段:2009年8月 30日至10月10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完成符合规定的乡村医生的业务考评(除业务水平考核由市考核委员会负责外)和职业道德评定工作,并于2009年10月5日前上报乡村医生业务考评、职业道德评定等相关材料。
2.第二阶段: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9月30日前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委员会完成业务水平考核试卷印制。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小组负责组织乡村医生业务水平考核,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委员会委派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考核监督。
10月底前完成乡村医生业务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工作。
六、考核结果及应用
(一)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由市卫生局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二)通知:2009年11月10日前,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委员会将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书面送达乡村医生,并由其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三)申请复核:乡村医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乡村医生本人。
(四)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应当按规定重新注册并换证,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由市卫生局依法注销其执业资格,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五)乡村医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2.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3.不服从管理、变相个体行医的;
4.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
5.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公示: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市卫生局将及时在乡村医生所在乡镇范围内予以公示。
七、考核周期及首次考核、换证再注册工作安排
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规定,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根据常州市卫生局的要求,乡村医生的本次考核周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经我局研究决定,2009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完成我市乡村医生考核评定工作。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乡村医生换证再注册工作。
八、监督工作
市卫生局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委员会将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不积极开展考核工作的,将视情节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
附件:1.溧阳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委员会
2.乡村医生考核表
3.乡村医生考核复核表
4.乡村医生考核结果登记表
溧阳市卫生局
二○○九年八月八日
附件1
溧阳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委员会
主 任:孔德才
副主任:赵子予
孙晓平
成 员:周豪军
王俊荣
马建芬
吴学胜
虞雪波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基妇科,周豪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乡 村 医 生 考 核 表
乡村医生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号码:
注册村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专业技术职称: 学历:
毕业学校和专业:
执业起始时间:
年
月
考核信息
考核周期:
年
月至
年
月
考核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个
人
述
职
个
人
述
职
签名:
年 月 日
考核结果
考核委员会主任:
年 月 日
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注: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乡村医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附件3
乡 村 医 生 考 核 复 核 表
乡村医生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号码:
注册村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专业技术职称: 学历:
毕业学校和专业:
执业起始时间:
年
月
考核信息
考核周期:
年
月至
年
月
考核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复
核
理
由
及
申
请
签名:
年 月 日
复核结果
考核委员会主任:
年 月 日
乡村医生本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乡村医生考核结果登记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盖章)
镇名
注册乡村
医生人数
本次考核
人数
考核合格人数
(含复核合格人数)
申请复核人数
复核合格人数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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