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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确认二○○九年度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复查评估合格单位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55/2009-0006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卫发〔2009〕134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2009-11-26 发布日期:2009-11-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二○○九年度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复查评估合格单位
关于确认二○○九年度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复查评估合格单位的通知
溧卫发〔2009〕134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托儿所、幼儿园:
根据《江苏省托儿所、幼儿园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精神,对照《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苏卫基[2004]15号),10月13至16日我们组织对29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了复查评估,其中28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达合格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卫生保健达示范的单位(1所)
上兴中心幼儿园
二、卫生保健达一类的单位(14所)
天目国际村、嘉丰、安琪儿清溪、锦绣、中央花园、彩虹、燕山、商业幼儿园,南渡、别桥中心幼儿园,西平、文化、南门街小学幼儿园,天目湖实验幼儿园
三、卫生保健达二类的单位(4所)
眼杨树幼儿园,平桥、河口、余桥小学幼儿园
四、卫生保健达合格的单位(9所)
江南、天目艺术、天目胡桥、湾里新村幼儿园,马垫、旧县、蒋店、殷桥、永和小学幼儿园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卫生 妇幼保健 通知                    
 抄送:溧阳市教育局。                       
 溧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27日印发    
校对:万丽君                                 共印7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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