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意见
索 引 号:
014144291/2009-0000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安[2009]2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09-01-05
发布日期:
2009-01-0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意见
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意见
溧安[2009]2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09年度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切实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标,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扩大安全培训的覆盖面,提高安全培训质量,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以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培训的法律和规定为依据,建立完善安全培训工作管理体系。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为重点,大力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包括农民工安全培训)。以规范安全培训考核为抓手,不断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和效果。以落实安全培训责任为内容,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督察和执法检查,从而力争使“三项岗位人员”法定培训持证上岗和复培复审完成率达到100%,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教育达标率达到80%以上。非高危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2009年要有较大突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逐步做到新招工、转岗工等培训合格后再上岗。2009年全市农民工培训达12000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增强,“三违”现象明显下降,为生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组织领导
依法实行强制性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工作,是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治本之策。各级要充分认识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共同推进。
1
、健全组织。
各级、各部门要依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职能科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规范岗位职责,制定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各镇、村(居)要督促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按规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
2
、落实任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具体落实,按照溧安[2008]3号文件规定执行,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各镇(区)及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有关组织工作。
各镇(区)及有关部门要把组织本辖区内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市安委会将根据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考核细则,将培训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二)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同时又是推进全员培训的基础。各级要督促企业依法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1
、加强督促指导。
督促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培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把安全培训工作列入企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完善培训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培训工作长效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培训责任制,按规定落实培训经费,组织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及时选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
2
、落实“三级教育”。
各企业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岗位培训,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人员要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加强对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员工安全培训和转岗培训。培训工作要有记录、有档案,经得起检查。
3
、创新培训方式。
针对镇(区)、街道中小企业人才缺乏、自培条件差的现状,积极研究探索有利于企业落实安全培训教育任务的新方法、新途径,组织和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开展以培训机构为依托的“巡回式”上门培训、以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为骨干的“基地式”协议培训、以专家队伍为主体的“订单式”讲座培训,消除安全培训工作的弱点和盲点。要针对建安企业特点,发挥溧阳驻外办事机构的积极作用,组织好建安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三)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把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作为各级政府为农民工办实事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纳入安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范围,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要继续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服装纺织等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和劳动环境危险的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年内全市农民工安全培训完成12000人。
一是要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最集中的时机,会同工会、劳动、建设、交通、教育、卫生等部门,按照“大集中、大普法、大受益”的要求,有针对性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使广大农民工从新年度上岗的第一天起安全生产自律意识得到强化。
二是要继续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五进入”活动。把农民工安全培训“五进入”(建筑工地、非煤矿山、危化企业、新市民学校、农民工集中居住社区)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联合相关部门,选调一批经验丰富、授课能力强的人员,深入到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基层、企业、工作现场等,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咨询;继续免费发放安全知识读书(手册)、宣传资料等,不断把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引向深入。
(四)继续做好对安全培训的监管监察执法工作
把安全培训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本着监察、指导和服务三结合原则,加强监管监察和执法检查。
1
、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专项检查。
按照《江苏省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继续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项监察检查。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冶金等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培训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抽查等方式,全年分别不能少于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对培训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其停产整顿,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以监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职责和义务。
2
、加大对无证上岗、违章作业人员的查处力度
。把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的重点内容,做到与各类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各类检查考核相结合、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相结合、与隐患排查和事故查处相结合,提高频率,保证效率,为安全培训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对无证上岗、持证过期及串岗等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以增强企业依法组织培训和从业人员依法接受培训的自觉意识。
安全培训机构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上级有关部门对培训机构的规范要求,对培训内容、时间要求等认真把关。进一步规范培训程序和行为,保证培训质量。同时向社会公开培训科目、培训范围、培训计划、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要定期到受培学员的企事单位征求意见,建立教学意见反馈制度,确保全市安全培训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