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43467/2009-0000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审发〔2009〕7号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产生日期:
2009-03-13
发布日期:
2009-03-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的意见
溧审发〔2009〕7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溧审发〔2009〕7号
溧阳市审计局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
审计
操作规范的意见
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审计法》和中央、省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精神,深入开展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市委、市政府干部监督、管理和发展经济工作中的作用,参照常州市审计局有关操作办法,现提出,供各科室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试行。
一、审计结果报告的主送单位。我局经济责任审计的项目是由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因此,审计结果报告的主送单位是市委组织部。
二、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根据常州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要求,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也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审计发现被审计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有权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三、关于询证函。根据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苏发〔2001〕19号)第13条规定要求,在实施审计前,应当听取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意见,请市纪委、监察局提供被审计领导干部被审计期间遵守廉政规定的相关情况及资料。有关询证函的格式和内容见附件一。
四、关于廉洁自律调查(自查)的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形势变化,原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廉洁自律调查(自查)中的一些内容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而有一些新的情况没有列入,因此,需要进行调整。新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廉洁自律调查(自查)内容详见附件二。
五、情况汇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汇报的方式。面上的审计情况应定期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组织部汇报,审计中如遇重大情况或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组织部汇报,以利于开展下一步审计工作。
六、关于审计整改建议书。审计期间,如发现被审计单位在内部控制、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或漏洞,审计可有针对地提出审计整改建议书,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审计组,以利于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和服务作用。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
审计 经济责任 规范 意见
溧阳市审计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3日印发
附件一:
市纪委、监察局:
根据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苏发〔2001〕19号)和市委《溧阳市市管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溧委发〔2001〕79号)及溧阳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XX年度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书》(溧委审〔XX〕X号),我局决定近日内对XX单位XX同志XX年X月至XX年X月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第13条规定要求,我局在实施审计前,应当听取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意见,请你委、局于接函后的近日内提供XX同志在XX年X月至XX年X月期间遵守廉政规定的相关情况及资料。谢谢合作。
年 月 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