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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市审计局签订保密承诺书
索 引 号:
014143467/2009-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审发〔2009〕21号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产生日期:
2009-06-30
发布日期:
2009-07-0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溧阳市审计局签订保密承诺书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溧阳市审计局签订保密承诺书
溧审发〔2009〕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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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审发〔2009〕21号
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溧委办[2009]82号文件《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保密局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保密警示教育和签订保密承诺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为了有领导、有组织的开展好我局签订保密承诺书的活动,经研究决定,现将《溧阳市审计局签订保密承诺书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溧阳市审计局签订保密承诺书工作管理规定》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溧阳市审计局签订保密承诺书
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审计机关保密管理,提高全体审计干部在社会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确保国家秘密和审计工作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及中央和国家保密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局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以及已经和可能接触、知悉国家秘密和审计工作秘密人员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以及已经可能接触、知悉国家秘密和审计工作秘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签订人员包括在岗(在职、借调、聘用)及离岗未满三年(退休、调离、辞职)的审计干部、工勤人员。
第四条 局办公室负责组织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工作。
第五条 签订保密承诺书之前,应当将国家保密法规制度 的重点内容以《保密告知书》 的形式予以通告,作为签订保密承诺时必须重点对照的行为规范与承诺内容;对有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要求熟悉保密承诺内容,知道违规和泄密应当承担的法纪责任,并能够按照所承诺的内容、履行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的义务。
第六条 《 保密告知书》 应当根据省保密局统一制发的样本,并结合本局实际补充相关保密范围和保密规定的内容。
保密承诺书依据国家保密局制定的保密承诺书样本制作,在组织签订时可结合岗位特点,补充相关内容。
第七条 签订《 保密承诺书》 必须由本人签署姓名,不得代签;《保密承诺书》 一式三份,本单位、承诺人各一份,上报市保密局一份,长期保存。
新进入局人员每年由局统一安排,按照本规定的程序履行签订保密承诺书的相关手续。
临时聘用或借调人员应当于上岗前签订保密承诺书。离岗人员应当于离岗前签订相应的保密承诺书。
第八条 保密承诺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签订人员必须在年度述职或工作总结中对保密承诺执行情况作出说明,对违反保密承诺的,在年度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九条 凡违反保密承诺而发生泄密事件或重大泄密隐患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条 本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主题词:
审计 保密 管理 通知
局内分送:局领导(4),有关科(2)。 .
溧阳市审计局办公室 2009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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