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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根据省工商局《关于检查并落实对猪肉经营行为监管职责的紧急通知》(苏工商传〔2009〕12号特急明电)和常州工商局《关于开展打击私屠乱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工商部门对猪肉经营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市场,决定开展一次猪肉市场整治及履行监管职责的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加强领导 组织健全市局组成由陈金龙副局长为组长,姜为民、伏曙、刘国民、金国明为组员的领导小组。整治活动由市局市场科、消保科、公平交易科、监管一科共同组织实施,市场科为牵头单位,组织开展对重点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各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小组,确定相应的人员,来配合市局的专项整治及组织开展好各分局辖区内的日常整治工作。二、检查范围及要求(一)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各分局要严格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年检验照和日常巡查监管,严格依法清查集贸市场、超市、生猪屠宰企业和猪肉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取缔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配合经贸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非法经营肉品的行为,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要立即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取缔非定点屠宰厂(场)和私屠滥宰行为,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营行为;从严查处经营“瘦肉精”猪肉、注水肉、病害肉及质量不合格肉品行为;严厉打击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经营行为,堵住不合格肉品进入市场的渠道。对查出的违法经营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要集中查处一批肉品市场违法经营案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违法案件,震摄违法经营者。(三)加强市场巡查监管,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各分局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格规范肉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检查出的违法经营行为,要做好市场巡查记录,引导肉品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要督促肉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要通过整治和加强巡查,进一步督促经营者健全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自检、质量承诺、不合格肉品退市、市场开办者责任等制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实施对肉品的市场准入、交易、下架退市的全方位监督,一旦发现食品安全情况,应立即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上市肉品质量。三、时间安排及要求(一)时间安排1.各分局集中突击整治的时间安排为4月10日至4月30日。2.4月14日、15日、16日三天,市局将组织和抽调人员,对全市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二)相关要求对猪肉市场整治,是在有关省发生多起食用“瘦肉精”污染的猪肉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引起我省领导高度重视的情况下组织开展的,各分局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组织实施,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局领导小组将对各分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协调和指导。三、加强工作信息沟通和报告制度。各分局要加强工作信息的沟通与上报。要指定专人负责、汇总信息上报,检查中如有重大情况立即上报,整治检查情况于2009年4月30日前以邮件形式报市局市场科潘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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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九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工商 市场管理 猪肉 专项整治 通知常州市溧阳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年4月8日印发共印: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