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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质技监发[2009]84号
竹箦镇各生产加工企业: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是企业生产加工的各类、各种产品所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及其准确性、有效性的有效证明及凭证。根据《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产品标准应当在发布后30日内,按照规定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上登记。经备案登记的企业产品标准为有效标准。“有效标准”是指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同时,《江苏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产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应在《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上登记。办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一是可以梳理列出每个产品对应执行的产品标准,二是可以对所执行的产品标准的现行性、有效性、准确性进行确认。 为确保企业按照准确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提升产品质量,杜绝无标生产违法行为,同时也为了方便企业,提高办事效率,现决定对《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进行现场集中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企业必须将所生产加工产品的品种、型号等产品明细一一列出,产品名称必须是正规名称,不能写俗称,有执行标准的填写相应的产品执行标准,无执行标准或不知道执行标准的,先暂时空缺。具体情况按附表《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基本信息表填写。 二、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基本信息表应填写完整、准确,并加盖单位公章,于集中办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时与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携带,交至办理现场工作人员处。 三、 集中办理时间:2009年8月12日上午8:30至11:30。 四、 集中办理地点:竹箦镇政府五楼501室,竹箦镇农经站办公室。 五、 收费标准:标准确认费32元/产品。 六、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溧阳质监局 范 ??nbsp;87275710 竹箦镇农经站 魏锡琴 13862690218 希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集中办理,逾期未办的,请自行至常州市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计量科办理。
二OO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