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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环保局2009年度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014143600/2009-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产生日期:
2009-01-23
发布日期:
2009-01-2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09年我局将以生态市建设为一个抓手,突出服务发展和铁腕治污两条主线,加强管理,推进全社会生态文明
市环保局2009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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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环保工作计划
2009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生态市建设为
一个抓手
,突出服务发展和铁腕治污
两条主线
,认真处理好监管与服务、城市与农村、完善与创新的
三种关系
,积极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水环境整治、噪声污染整治、废气污染治理等
四项重点工作
,加强管理,建设形势分析、信息管理、现场工作、权力运行、齐抓共管
五个体系
,克难攻坚,解决
八大突出问题
,推进全社会建设生态文明。
一、牢牢抓住国家生态市建设的抓手
创建国家生态市是2009年我市的重大工作,是一场硬仗、难仗,势在必得。同时,生态市创建工作也是全市的工作,全社会的工作,必须动员社会各界、各方力量来做好这项工作。
一是要理清创建工作思路。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制定任务分解表和时间表。环保部门要把生态市建设的任务、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尽量将定性工作定量化。必成条件必须做,环境建设尽量做,社会发动争取做。
二是要对照创建要求,围绕年内通过国家考核,倒排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
三是要抓住关节点。(1)打牢基础。一是要大力推进
优美乡镇创建工作
。目前,我市仍有4个乡镇(南渡、埭头、上黄、别桥)没有通过环境优美乡镇省级考核。竹箦、天目湖、社渚、上兴、戴埠需认真对照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省级考核意见和要求,加以持续改进,确保能顺利通过环保部的验收。二是要
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第三方运行步伐。
到目前为止,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别桥、埭头、南渡三镇的污水处理厂仍没有完工投运。同时,目前已投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普遍污水收集率偏低,实际处理率不到40%,急需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并尝试委托专业机构对各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管理,保证各镇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达标运行。三是要切实抓好矿山整治修复工作。对废弃矿山宕口要用及时复绿,落实生态整治措施,避免出现“整而不治”的现象。
(2)争创亮点。积极建设具有溧阳特色的生态示范工程。推广大东荡“生态浮岛”修复的经验,扩大河道生态修复试点范围,在天目湖上游杨村建设生物浮岛、中田河建设梯级生态湿地。
(3)软硬兼施。在推进硬件建设的同时,一要加强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对照生态市创建考核指标,逐项梳理,建立台账;同时注重积累素材、制作好创建纪实片。二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典型乡镇的示范引导作用。三要加强业务培训与经验交流
二、突出两条主线,
推进优质服务和铁腕治污
坚持一手抓服务发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手抓严格执法,铁腕治污,促进经济发展和质量提升。
1、全过程提升服务水平。围绕服务经济发展这个主题,大力推行八项“惠企”举措。一是加大重点项目扶持力度。在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前提下,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支持经济效益好、产品附加值高、属于产业鼓励类的重点项目建设。二是用好用活县级管理权限。充分利用从2009年1月1日起由省直接对县进行管理的机会,在环境管理权限范围内,对符合产业政策、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三是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完善建设项目环评会审制度,每周召开一次集中审查会议,及时批复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在保证质量的同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同时,对一些无污染或轻污染项目以及全市重点项目,试行即办件。四是规范环境执法行为。继续完善环保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和程序,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对环境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为主,不予行政处罚;对存在偷排直排、未批先建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同时查明原因,督促和帮助其做好整改工作;对限期治理整改到位的,及时验收,使其尽快恢复生产;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可按规定程序办理排污费缓缴手续。五是加强企业服务工作。全面推行企业环保联络员制度,定期派员上门了解重点企业的环保需求,做好跟踪服务。主动做好企业上市辅导期的环保指导工作,建立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机制。六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指导企业就污染治理项目积极申报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争取更多的环保投入。七是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把发展环保产业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支持企业进入环保咨询、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领域,加快培育和规范环保中介市场。八是强化基层工作指导。切实改进作风,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局领导每月安排一次下访活动,现场接待,现场办公,推动解决影响群众健康、企业发展和基层环保部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精细化实施铁腕治污。落实宏观环境政策,细化微观环境管理,严格环保执法,促进科学发展。一是严格环保准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推进规划环评和区域限批制度,淘汰落后产能,扶持“两低一高”(低污染、低能耗、高效益)项目发展。建立完善项目集体会审和重大项目局长办公会审查制度,增强项目审批决策过程的公开透明和科学民主。二是夯实污染源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市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加强污染企业的雨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加强水质自动站、在线监控仪安装与联网等技防措施,减轻环境污染风险,有效监督、预防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对重点行业推行专项整治。完成全市电镀行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在此基础上推进各类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化工、印染行业的规范化整治,全面提升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四是坚持对全市污染源全覆盖检查。进一步完善现场检查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夜查、飞行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综合采取“限吊停封关抓”措施,加大查处力度。五是进一步开展环境执法“后督查”。把挂牌督办案件和环境违法行为整改作为重点,定期组织后督查,确保行政处罚和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六是推进环境司法执法。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机制,依法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司法追究范围与力度。七是加快建设“数字环保”。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监控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中心管理制度。提高重点污染源自动化监控系统运行水平和安装覆盖面,完善提高第三方运营机制。积极推进环保电子政务建设,建立环境数据和信息共享平台。八是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环境信访调处的工作机制、流程、标准和要求,完善领导接访制度和环保圆桌对话制度,着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九是加强排污费征收,规范排污许可证发放,加强固废与辐射管理,加强环境行为评定、信息公开和绿色信贷的运用,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杠杆治污防污。
三、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对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是环保部门的法定职责,但监管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最终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因此,环保工作的准确定位是,在监管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做好监管,两者不能简单地对立起来。服务经济发展要着力体现“三个加快”。一是在保增长上,要加快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进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定要提前介入、加快审批、做好服务。二是在促发展上,要加快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中央扩大内需的投资重点之一。要抢抓机遇,落实专人负责环保项目的储备、筛选和环境绩效评估等工作,进一步加大环境基础设施、环保能力和装备建设的投入力度。三是在调结构上,要加快污染减排工作的进度。切实把污染减排作为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努力提升发展的质量。在加强服务的同时,也要时刻保持清醒,做到“三个坚决不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能批;凡是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程序的事情,坚决不能干;凡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事情,坚决不能做。
(二)城市和农村的关系。这些年来,环保工作的重点主要在城市,城市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并取得明显成效,但农村环境保护相对薄弱。要全面贯彻李克强同志在全国农村环境保护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积极应对省直接对县的环境管理体制,工作理念和重点都要有所调整,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抓农村环保上。二是在工作上要有思考。农村环境保护涉及多个部门,做好这项工作,没有成熟和固定的模式。环保部门作为环境统一监管部门,要研究农村环保工作的抓手问题。三是在能力上要有保障。虽然机构比较健全,但基础能力还比较薄弱,工作压力很大。在硬件上,多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武装自己;在软件上,要加大环保业务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做好农村环保工作的同时,也绝不能放松城市环保工作。
(三)完善与创新的关系。要切实做好环保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好完善和创新的关系,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超前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把现有的政策措施完善好、落实好,是推进工作创新的前提。要继续坚持用创新的办法破解环保难题,并注重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围绕“三个历史性转变”来创新。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温家宝总理系统阐述了三个历史性转变的内涵,就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二是围绕环境保护工作规律来创新。作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之一,有条件跟国际接轨,我们必须抬头看看发达国家的环保道路怎么走,探索内在规律,走出一条具有溧阳特色的环保道路。三是围绕实际来创新。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继续深化环境资源价格、治污设施市场化运作等方面的改革。
四、突出四项重点工作
1
、
认真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
(1)科学制度年度计划。对照省厅五年任务四年完成的新要求,重新排出新的减排计划任务。按常州市人民政府与我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规定,到2010年底,我市COD排放总量在2005年11089吨的基础上削减2880吨;SO
2
排放总量在2005年13059吨的基础上削减2249吨。2006~2008年我市已完成削减COD2923吨;SO
2
已完成削减1940吨,按考核细则,我市至2009年底,COD共新增2828吨;SO
2
由省环保厅统一新增1124吨的排放量。我市2009年度的减排目标值COD、SO
2
分别为2785吨、1435吨。根据要求,按年度目标的150%来按排减排计划,我市2009年度COD、SO
2
减排计划值分别为4178吨、2153吨。
(2)拟定月度推进计划。对结构减排企业每月进行现场察看,并与企业沟通,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
(3)明确责任。对新的减排计划任务制定新的任务落实分解表,同时将目标任务与相关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2
、继续推进水环境整治
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沙河水库除险加固期间的水质跟踪监测,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加强湖区巡查工作,对溧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现场派驻环境监察员。争取管委会对天目湖分局的双重管理,调动管委会工作的积极性。加强除天目湖以外的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密切关注农村自来水取水地和水库的环境安全问题,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对周边可能有环境隐患的污染源实施最严格的环境监管。二是继续开展水环境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河长负责制”,重点实施南溪河、北溪河水环境整治,努力保持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的常态。加快市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对沿河企业深入开展 “六查一提高”,对违法企业坚决停产整治、限产限排,对典型案件坚决挂牌督办。加强船舶管理和农业面源控制,加强畜禽养殖场和屠宰场整治,实施生态清淤工程,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战役”。三是全面实施区域补偿制度,建立镇区责任传递机制。积极与镇区、水利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我市本区域内补偿工作。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补偿”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的职责,做好镇区交界断面的设定、监测与补偿金额测算工作,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农业水污染事故预警、调处和补偿机制。加强对农用水高风险区域的环境预警监测,及时对重点企业实施限产限排或避峰停产措施。建立镇区企业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企业超标排放、设施不正常运行以及处罚情况,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强化镇区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农业污染事故调处程序。《溧阳市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序》自08年3月颁布实施以来,基本理顺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在实际处理渔业事故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农业污染事故也要参照此程序,制定具体办法,理顺农林、环保和镇区的关系,使各部门分清职责,独立或相互配合开展工作。五是总结推广古渎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天目湖镇山南村乾丰养殖场沼气发电,综合利废、循环控污的成功做法。
3
、开展对水泥厂、钢铁厂噪声整治工作。
近年来,我市水泥行业不断做大做强,也陆续上马了一些钢铁项目,但有些项目在投产前并示按照当初的承诺,将企业周边一定范围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实施搬迁,导致我市环保重复信访、越级上访频频发生。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结合国家生态市创建,花大力气,对开展水泥厂、钢铁厂实施噪声污染限期整治。
4
、大气环境整治
一是控制机动车辆尾气污染。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的初检、年检和抽查检测工作。对初检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核发车辆牌照;对年检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年检合格证;对抽查检测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暂扣机动车行驶证,责令限期治理,经复测达标后,发还行驶证。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辆报废标准。按规定报废所有超过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数的机动车,报废车辆一律集中处理,不得出售、转让。二是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秸秆含有丰富的有机质,是营养丰富的有机肥资源,也是一种宝贵的生物质能资源。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尝试推广秸秆直接还田、秸秆加工利用产业化(秸秆发电、加工环保型墙体材料、利用秸秆编织草席、草帘,用于砖坯、水泥制品、建筑工地的覆盖和蔬菜大棚保温、保湿、遮阳。)、做食用菌基料等。三是在人口集中地区和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划定禁止燃煤的区域。在禁止燃煤的区域内所有燃煤的单位和个人都要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四是开展恶臭气体监测。
五、加强管理,建设五个体系
要想适应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我们必须积极加强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完善五个方面的管理体系,把内部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一)形势分析体系。加强环境形势分析,是环保部门转变工作职能,增强大局观念,提升监管水平的迫切需要。建立这个体系,起步可能比较困难,但再难也要做,在做的过程中逐步加以完善。今年着重落实三项制度。一是环境月度分析报告制度。要按月对环境质量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定量定性分析,找出问题,分析规律,提出措施,形成学习、分析和研究工作的良好习惯。二是环境统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环境统计的研究,改进工作方法,结合实际工作,逐步解决数出多门的问题。三是环境绩效评估制度。要增强这方面的意识,结合“十一五”中期评估,主动开展环保规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估,查找问题,加强整改,争取工作的主动权。
(二)信息管理体系。精细化管理必须建立在信息化提升的基础上,今年要重点做好几件事。一是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国控省控污染源已经与省厅联网,一定要保证正常运转,发挥作用。二是全面建成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控系统。要把自动监控数据全部接进太湖流域水环境信息共享平台,为水环境整治、区域补偿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建设环保网站。
(三)现场工作体系。这个体系主要包括三块:一是环境监测体系。今年,要加强对空气自动监测、水质自动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能正常工作。二是环境监察体系。要根据省厅要求,加快建立责任清晰、分工明确、富有效率的现场监察体系。三是环境应急体系。按照预案完善、准备充分、反应迅速、信息畅通、处置妥当的要求,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权力运转体系。环保部门在分配资金、审批项目、开展创建、发放许可等方面有一定的权力,如果不形成一套规范运行的制度,权力就会寻租,就会产生腐败。要进一步完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机制,在依法清理行政权力的基础上,加快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加大环保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权限和程序办事,促进权力既能高效运行又能正确行使。
(五)齐抓共管体系。环境保护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仅靠环保部门单打独斗肯定不行,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强化沟通意识,注重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切实加强与兄弟部门的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注重发挥各级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作用,研究建立一套任务分配、日常调度、督察督办和定期通报的有效工作机制,共同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六、克难攻坚、解决八大突出问题
通过今明两年的努力,基本解决八个突出问题。
(一)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安全处置问题。目前,全市的各镇都建设了污水处理厂,每年也会产生的大量的污泥量。目前,污泥安全处置还存在管理、技术、政策、资金等多方面的制约,必须作为重点任务重点攻关。要建立污泥处理试点单位,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力争达到75%以上。
(二)秸秆污染问题。每年农村收割季节,都会产生大量的秸秆,但综合利用率还不高。一些秸秆被焚烧或抛河,污染比较严重。去年,罗志军省长就秸秆污染问题先后作出3次重要批示。目前,省人大正在起草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地方法规。在配合做好综合利用工作的同时,必须落实监管责任,主动加强巡查,防止因秸秆焚烧造成大面积的霾天气,或抛河影响饮用水源安全。
(三)城市河流“黑臭”问题。目前,我们要进一步摸清城市河流的环境质量现状,抓紧制订城市河流水质“黑臭”标准,进一步推动“河长制”,切实加大污染整治力度,加快解决城市河流“黑臭”问题。
(四)机动车环保检测覆盖率不高的问题。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市已有溧阳市溧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投资新建了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只2条并已投入使用。必须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今年全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率要提高到60%以上。
(五)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第一,新建项目原则上都要入园进区,不准随意布点。第二,按照苏政办发〔2007〕115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园区环境基础设施达标率。特别是化工园区,要加大整治力度,确保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防控达到要求。
(六)环境信访总量较大的问题。现在,老百姓的环保意识空前提高,特别是在今年这样特殊的经济环境下,必须花更大的气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决不能因环境信访问题而导致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大局。要认真落实领导信访接待、带案下访、信访听证等各项制度,把工作做在前面,做得更加细致,妥善处置各类环境矛盾和纠纷,保稳定促和谐。
(七)环保监管能力薄弱的问题。不断提高环保队伍的自身能力,是环保事业发展的基石。与当前的环保形势和任务相比,环保能力建设还是滞后的,特别是建立省直接对县的环境管理体制后,这个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今年,我们要抓住机遇,在能力建设的投入上下功夫,在人员的系统培训上下功夫,使环保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八)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高度重视。去年,我局也有几个同志被立案查处,因此,我们要认真落实环保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坚持教育在先,把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的全过程;坚持约束在先,突出抓好各项廉政制度的健全、覆盖和执行;坚持监督在先,把监督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不断完善反腐惩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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