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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开展溧阳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4144371/2009-0000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规[2009]17号
发布机构:
市规划局
产生日期:
2009-04-11
发布日期:
2009-04-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溧阳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开展溧阳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溧规[200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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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规划局
文件
溧阳市监察局
溧规[2009]17号
市规划局各科室: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精神和江苏省建设厅、监察厅苏建规〔2009〕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专项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共同成立溧阳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市规划局局长崔文敏
副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史国庆
市规划局副局长庄玉宝
市规划局纪检组长王阿松
成 员: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许立军
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用地科科长刘伟民
市规划局法规科科长徐国昌
市规划局村镇科科长钱康平
市规划局天目湖分局局长唐金喜
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余益清
二、检查范围
2007年以来全市范围内建设项目。
三、检查重点
1、报送的自查情况中调整容积率的项目是否属实,有无漏报、瞒报项目;
2、所调整的容积率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是否按程序申报审批;
3、经批准提高容积率的项目,是否重新签订合同,相关费用是否补交到位;
4、在建设过程中有无擅自突破容积率的行为,处罚是否到位;
5、在容积率调整过程中是否存在搞“暗箱操作”、玩忽职守、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检查安排
根据上级精神,我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2009.4.15前)。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厅、常州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强化容积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我市建设用地容积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2009.4.15-5.31)。对2007年以来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情况进行登记梳理,形成书面自查情况汇报,于5月底前报送至市规划局法规科(纸质、电子文件各1份)。同时,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容积率指标的调整程序。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2009.6-7)。根据工作计划,做好我市建设用地容积率专项检查情况的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常州市规划局与监察局对我市的联合检查。
第四阶段:整改总结(2009.8)。对照检查情况,对我市开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整改,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的各项准备。
五、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切实认识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的重要意义。
2、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负责,扎实推进工作。
3、对照检查要求,规范详实的档案资料。
附件:1、需备查的相关资料。
2、2007年以来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情况汇总表。
二〇?九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
需备查的相关资料
一、出让地块未调整容积率的规划建设项目:
1、控规(或规划设计条件);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3、规划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单、存根。附图);
6、规划条件核实材料。
二、出让地块调整容积率的规划建设项目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单位容积率调整申请;
2、专家论证意见;
3、部门论证意见;
4、政府批复;
5、公示(听证)证明;
6、《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7、补交土地出让金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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