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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
索 引 号:
014144259/2009-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法行〔2009〕7号
发布机构:
市法制办
产生日期:
2009-05-31
发布日期:
2009-05-3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
溧法行〔200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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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法行〔2009〕7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我市自今年3月初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以来,各单位积极行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有关工作制度,各项基础性工作已经完成。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关键在于严格遵照执行。为促进此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有关工作要求,提高其执法实务技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各单位要按照建设“效率溧阳”活动实施“阳光权力”工程的要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要将本单位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二是要根据已建立和完善的依据和程序公示制度,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程序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各单位在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要严格贯彻执行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有关工作要求,并将其体现到执法文书中,使用说理式文书。各单位要在调查取证、事先告知、案件讨论、作出决定等各个环节进行充分的说理,执法文书应列明行政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阐明根据合法取得的证据认定的事实以及采纳和不采纳当事人观点的理由,说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适用的条件和标准;当事人要求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予以解释的,要耐心细致地作出解释。
四、各单位在贯彻执行一个阶段后,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对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和标准适时进行评估、修订、调整、完善。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市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意见》(溧政发[2009]17号)执行。
各镇、各部门接本意见后要立即开展有关贯彻执行工作。我办将于6月中、下旬会同市建设“效率溧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大内务司法工委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一次有关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二OO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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