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有关涉粮企业:
现将江苏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粮食流通企业信用档案登录工作的通知》(苏粮办[2009]6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实事求是,真实、准确、认真填报附表2-4,并于 8月30日前上报溧阳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