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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市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379/2009-0001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教体卫艺〔2009〕22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9-09-09
发布日期:
2009-09-1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对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
关于印发《溧阳市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溧教体卫艺〔2009〕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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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教体卫艺〔2009〕22号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幼儿园(托幼机构):
现将《溧阳市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按照方案认真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工作,保护好师生生命安全。并请各单位参照近期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溧教体卫艺〔2009〕17号)
,
结合本方案,认真制定学校
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工作方案,并于2009年9月11日前上交基础教育科。
附件:溧阳市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工作方案
溧阳市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
应急工作方案
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对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学校预防控制甲型流感工作预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溧阳市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l. 切实加强领导。教育局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系统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处置工作,并与卫生防疫部门、疾控中心和有关疫情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相互协作,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各校“一把手”校长是防控甲型H1N1流感和维护校园内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2.强化预防机制。各校应迅速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立足于强化预防,落实晨检制度和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迅速普及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教育,发放预防教育资料,提高学生、教职员工对甲型H1N1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科学处置疫情。各单位应以科学态度对待甲型H1N1流感,既不畏缩和恐慌,又不掉以轻心。一旦发生甲型H1N1流感病例,在及时报告的同时,学校应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及时要求病人离校接受隔离治疗,对病例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并积极做好师生的教育工作,维护校园稳定。
三、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防控甲型H1N1应急工作机构
组 长:范国华(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陈黎明(教育局党委书记)
高光明(教育局副局长)
范锡福(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李建新(教育局副局长)
霍超群(教育局副局长)
周启元(教育局党委委员、人事科科长)
成 员:吕文清(办公室主任)
周作新(监察室主任)
谢 渊(基教科科长)
谢少波(法规科科长)
钟联庆(督导室主任)
嵇建忠(计财科科长)
史正光(职社科科长)
焦裕庆(法规科副科长)
李建兵(基教科卫生专干)
(二)工作职能小组:
1.指挥协调组
组 长:范国华
副组长:范锡福周启元
成员:由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现场总指挥由组长担任。
职责:全面指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2.信息秩序组
组 长: 陈黎明
副组长: 高光明 霍超群
成 员: 吕文清 谢 渊 史正光 钟联庆
职责:负责接收中小学预警信息,联络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控处置,疫情状态下随时与学校、卫生部门保持工作联络,开展好学校的有关疫情调查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李建新
副组长: 周作新
成 员: 嵇建忠 谢少波 焦裕庆 李建兵
职责:密切配合疾控中心对疫点进行彻底、定期消毒和适时通风,提供防控工作所需的各种物资、装备和经费。
应急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
电话:87220727,87223270,联系人,李建兵:13915881878
卫生局疾控科电话:87216424
四、
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教育局根据《学校预防控制甲型流感工作预案》,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1.突发信息报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做到以下几点:
(1)快速: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应急工作机构办公室报告、同时向卫生局疾病控制中心等部门报告,教育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件发生的重大信息后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卫生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准确:各级单位上报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全面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缓报。
(3)续报:各单位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要每天及时向教育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疫情。
2.
应急管理措施: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
(3)发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要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4)如果疫情加重,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必要时,按照《关于印发
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有关规定程序,实施停课。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情况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五、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大面积爆发者,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据《溧阳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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