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关于发放优抚对象及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483/2009-0000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民发〔2009〕7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2009-01-19 发布日期:2009-02-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发放优抚对象及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的工作要求
关于发放优抚对象及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的通知
溧民发〔2009〕7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民政办:
    根据苏民财[2009]1号、苏财社[2009]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春节期间基本生活,拉动低收入群众消费需求,经研究决定,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镇老党员(简称建国前老党员)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180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
    二、发放要求:此次补贴资金与其它补助资金分别发放,不得相互抵扣,各镇民政办要抓紧组织实施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认真审核发放对象,规范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所有补贴资金务必在春节前及时足额落实到人。
 
 
                          二〇?九年元月十九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