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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09年优抚“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83/2009-0002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民发〔2009〕35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09-05-04
发布日期:
2009-05-2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09年优抚双百工程的工作要求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09年优抚“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民发〔2009〕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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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
2009
年优抚“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民政办:
现将《2009年优抚“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抓出成效。
特此通知。
二〇?九年五月四日
2009
年优抚“双百”工程实施方案
2009年优抚“双百”工程,将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政府、社会、个人相结合的帮扶原则,重点解决部分“三老”优抚对象在医疗、住房、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扶持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优抚对象脱贫致富,着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解“三难”的基本条件
1、对象:以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的老复员军人、老残疾军人、老烈属为重点,其他优抚对象视困难情况酌情考虑。
2、条件:上述对象中本人住房质量或居住条件较差,以前未享受过住房补助,且子女无能力帮助解决的;本人患重大疾病,年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子女上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或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按先重后轻的原则,逐人逐户顺序上报。
二、奔小康的基本条件
1、对象:往年扶持过,且已经初具发展规模的项目为重点,新增项目应具备成熟期短、收效快、具有推广价值的特点。
2、条件:本人应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生产技能和发展潜力的优抚对象应优先推荐。
三、方法步骤
1、5月20日前,各镇根据上述要求,在辖区内全面摸底,并推荐上报,其中,住房困难和医疗困难的,应提供旧房照片、病历或医疗经费发票等,住房需要重建的要提供设计图纸、建造方案等。
2、5月30日前优抚科组织审查核实,经研究同意后下达相关任务和经费。
3、6月初开始各镇组织实施,市局跟踪督查,确保进度和质量。
4、8月下旬各镇上报完成情况,市局组织验收评估。
四、要求
今年是我市创建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的考核之年,为此,各镇要切实加强优抚“双百”工程的实施,充分认识这项工作是我市双拥和优抚工作的继承和创新,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同时,对各镇任务不搞平均分配,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对象能得到优先照顾,希望各镇严格按要求审核上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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