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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今年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83/2009-0002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民发〔2009〕45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09-06-11
发布日期:
2009-06-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今年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今年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溧民发〔2009〕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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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
为切实做好自然灾害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根据省民政厅《》(苏民电[2009]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防汛意识,切实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领导。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抗灾救灾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各镇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提高防汛意识,高度关注汛情,切实做好防灾救灾准备工作。一是充分认识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今年汛期天气变化趋势及特点规律,把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懈怠。二是增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主动性,要积极分析查找抗灾救灾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科学应对。三是建立健全抗灾救灾工作责任制,确保抗灾救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规范灾情信息管理,及时做好灾情统计、核查和上报工作。
一是各镇要严格执行灾情信息报送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专人负责灾情统计工作的制度,明确指定灾情信息员和责任人。二是灾害发生后要迅速开展灾情统计和核查,严格执行灾情台账管理制度,并在2小时内上报《自然灾害损失快报表》。三是预案启动期间执行24小时零报告,及时、全面、客观地反映灾害损失和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杜绝虚报、瞒报和漏报,确保灾情统计数据及时、准确。
三、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规范开展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各镇民政办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电话畅通、传真机和救灾专用电子邮箱正常运行,每天要有专人负责查看邮箱,保证灾情信息24小时畅通。要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溧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救灾工作中的综合协调职能,第一时间赶到受灾地区,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慰问灾民、核查和上报灾情,确保灾后24小时灾民得到有效救助。各镇民政办务必在6月16日前将汛期的值班电话和值班表报市局。
四、加大救灾资金的投入力度,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救灾工作要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要求,确保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对房屋倒塌的群众,要通过借住公房、投亲靠友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要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处、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市局汛期工作时间值班电话:87283349、13961107228
传真电话:87280589
节假日和夜间值班电话:87283328、13961107228
灾情信息和材料报送的电子邮箱是:
lymzdb@126.com
二〇?九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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