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调查上报无固定收入和固定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重残人员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83/2009-0004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民发〔2009〕76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09-11-25
发布日期:
2009-12-0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要求从“对象范围、受理程序、上报时限”三个方面落实,做好溧阳市无固定收入和固定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
关于调查上报无固定收入和固定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重残人员的通知
溧民发〔2009〕76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镇民政办:
根据《市政府关于对无固定收入和固定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重残人员给予生活救助的实施意见》溧政发[2009]120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市将对无固定收入和固定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重残人员给予生活救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且登记为一至二级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盲视力残疾,未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待遇,本人无固定收入或固定收入低于本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重残人员。
二、受理程序
1、由重残人员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及本人收入证明等材料,并填写《溧阳市重残人员救助申请审批表》。
2、村(居)委会对重残人员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情况在申请人居住地公示5日,无异议后签署意见上报镇民政办。
3、镇民政办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重残人员签署意见上报市民政局。
三、上报时限
希各镇接通知后,迅速展开调查,并务必于12月18日前将重残人员需生活救助的材料上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附:
溧阳市重残疾人员生活救助申请审批表.xls
二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