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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申报江苏省优秀司法所的请示
索 引 号:
014143432/2009-0001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司发[2009]31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09-05-20
发布日期:
2009-06-1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对照《江苏省优秀司法所考评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并对全市各司法所进行了考核。经考核,溧阳市溧城镇司
关于申报江苏省优秀司法所的请示
溧司发[2009]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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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司发[2009]31号
常州市司法局: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优秀县(市、区)司法局、江苏省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常州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局积极行动,层层发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号召全市各司法所严格对照《江苏省优秀司法所考评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并对全市各司法所进行了考核。经考核,溧阳市溧城镇司法所、溧阳市天目湖镇司法所已具备“江苏省优秀司法所”条件,特此申请。
妥否,请批示。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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