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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32/2009-0001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司发[2009]33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09-06-10
发布日期:
2009-07-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严禁参与赌博、严禁工作期间洗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打牌、下棋、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加用公款支付
关于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制度的通知
溧司发[2009]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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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司发[2009]33号
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局建设“效率溧阳”活动有效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十条禁令”制度的通知》(溧委办[2009]68号)精神,现就局机关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制度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五个严禁”制度是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提升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形象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效率溧阳”、塑造溧阳新形象的关键环节。各科室要结合局开展建设“效率溧阳”活动的有关要求,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组织本科室人员对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进行再学习,特别是把“五个严禁”作为学习重点,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具体要求,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慎言慎行。
二、明确具体要求。
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一)严禁参与赌博;(二)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卡、礼金;(三)严禁工作期间洗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打牌、下棋;(四)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五)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除重要外事和接待任务)以及在任何时间公众场合酗酒。
三、强化监督检查。
一方面局建设“效率溧阳”活动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组,对各科室执行“五个严禁”情况进行检查。各科室负责人要带头执行“五个严禁”及相关效能建设制度,加强对本科室工作人员执行“五个严禁”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局将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科室工作人员1年内发生1人次以上(含)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内不得“评优”。对违反“五个严禁”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扣除年终效能考核奖。同时,对当事人的违规处理情况上报市建设“效率溧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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