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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溧阳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中开展向江慧彬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32/2009-0001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司发[2009]47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09-09-30
发布日期:
2009-10-1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学习他心系百姓、牢记宗旨;敬业爱岗、尽职尽责、精益求精;忠于法律、公平正义;
溧阳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中开展向江慧彬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溧司发[2009]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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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司发[2009]47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第三批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能作用,构建“法治溧阳”、“和谐溧阳”,为全社会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向江慧彬律师学习的活动。
江慧彬同志是天目湖律师事务所律师。1989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进入江苏天目湖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1996年8月取得律师资格,一直在天目湖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3年11月晋升为三级律师。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担任企业共青团领导职务、民间公益慈善组织——“帮帮·爱心家园”慈善协会会长、天目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曾获常州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先进个人”,在溧阳市第二届“十佳百优文明市民”评选活动中被评为“百优公益事业功臣”。他“以律师身份诠释正义和慈善”的先进事迹被溧阳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广播电视局联合评为溧阳市政法系统“十件最感人的事”。
局号召全体律师要向江慧彬同志学习,学习他心系百姓、牢记宗旨的奉献精神;学习他敬业爱岗、尽职尽责、精益求精的职业技能;学习他忠于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学习他保一方平安、促经济发展、维护稳定的职业品格。
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发动,联系法律服务工作实际,精心组织,把学习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广大执业律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振奋精神,立足本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各律师事务所将向江慧彬同志学习的情况,请及时报告局办公室。
附件:1、以律师身份诠释正义和慈善 --记天目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慧彬;
2、江慧彬律师先进事迹。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以律师身份诠释正义和慈善
--记天目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慧彬
不久前,拖了8年之久的土地纠纷案件终于尘埃落地,多次上访未果、73岁的戴埠镇高桥村村民陈阿保得到了应有的2.16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同时,接手这件案子的天目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慧彬律师又成功打赢了一件法律援助官司。
一年下来,像这样的法律援助官司江慧彬要打上十几件,他为何热心于这类没有任何经济利益的官司,这一切都是源于他那颗满怀正义慈善之心。
出身清贫农家的江慧彬1989年就参加了工作,那一年他进了市织布厂。由于天生的正义感驱使,他在织布厂工作的几年间,一直没有放松过学习。他参加华东政法学院的法律大专自学,立志当一名律师。
通过努力,1995年他考上了律师。同年,溧阳市天目湖律师事务所成立,江慧彬以合伙人的身份进入其中,从此翻开人生新的一页。在律师这一行,他一干就是14年。这14年来他的工作作风在溧阳律师圈内可圈可点:由于心系弱势群体,他每年都要免费为贫困群众打上十几件法律援助官司,帮助他们的正当利益诉求得到正义的维护和伸张;由于醉心于律师职业,他从平常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在原来法律大专的基础上,又继续完成了东南大学本科学习;由于坚持公正司法,他在所从事的数千件法律诉讼案件中,以维护法律公平为人生信条……
虽然近年来,溧阳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江慧彬发现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贫困人群需要帮助。为此,他联合全市一些爱心人士,于2007年注册成立溧阳市首家民办慈善机构——帮帮·爱心家园。在帮帮成立大会上,江慧彬被大家推选为首任会长。
秉承爱心传递温暖,温暖诠释公益,公益构建和谐的理念,在江慧彬的带领下,帮帮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慈善公益活动:“爱在溧阳——飘动的黄丝带”大型公益活动,它在令溧阳民间的慈善热情得到尽情释放的同时使黄磊等重获新生;“为燕山岭的美丽奉献两个小时”,在网民中大力倡导环保理念;“不能靠近你,也要温暖你”赈灾捐款晚会,为四川地震灾区人民筹集4.5万元善款……除了定期活动外,帮帮还通过专项助学、助贫、助医等经常性活动倡导慈善爱心理念。目前,帮帮募集善款近60万元,拥有固定义工40余名,志愿者120多名。
“帮帮”在会长江慧彬的组织领导下,在践行创办理念的同时体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民办慈善组织作用,更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全市人民交出了一张张漂亮的答卷。
附件:2
江慧彬律师先进事迹
江慧彬,男,1967年7月生,1989年10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溧阳市麻棉纺织总厂和溧阳市化纤纺织厂工作,担任企业共青团领导职务。1991年8月华东政法学院函授法律专科毕业,1995年10月进入江苏天目湖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1996年8月取得律师资格,一直在天目湖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3年11月晋升为三级律师。2004年6月起任所副主任至今,分管政治、业务学习,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及考核、分配等工作,是所主要领导的得力助手。期间曾担任本所律师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当年获常州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先进个人”;还担任全所政治、业务学习领导小组成员,2008年“大学习、大讨论”领导小组成员、全所业务研究论文评选组成员。他领导能力强和业务素质高,其人格品德在业内有口皆碑,对天目湖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起了积极的助推作用,在全所同志心目中,是一个好领导、好律师、好同志,并申报2008年常州市优秀律师,其主要事迹: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当一个人民信得过的律师。
在执业过程中,江慧彬律师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全所工作的楷模,高标准树立律师形象。
江慧彬从事律师工作14年来不仅注重自身工作,年年以出色的业务业绩,证明自己是全所业务开展的行家里手。多年来业务收费名列前茅,在超额完成业务任务的同时,不怕辛苦,不辞劳顿,常常夜以继日努力完成领导分工的工作。他的工作作风在溧阳律师圈内也可圈可点:他心系弱势群体,每年都要免费为贫困群众打上数件法律援助官司,歙他们的正当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伸张和维护;他醉心于律师职业,从平常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钻研学习业务理论,参加各种业务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他坚持公正司法,所从事的数千件法律案件,都以维护法律公平为人生信条。他的工作作风受到全所同志的好评和社会的认可。
三、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江慧彬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仅能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持心为民想,事为民办,利为民谋,而且坚持“法律之上、当事人至重”的宗旨。14年来,从未办过错案,也从未有过当事人不满和投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全所同志的称赞。不仅如此,在每次学习和会议上,他总是不厌其烦地要求全所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时时处处树立律师良好的形象。
四、热心公益事业,做慈善工作的带头人。
近几年来,江慧彬律师不仅忙碌在自己从事的律师事业中,同时也怀着一片赤子之心,时时处处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慈善活动。由他牵头组织的一些爱心人士,于2007年10月创办了溧阳市首家非营利性纯民间的公益慈善组织——“帮帮·爱心家园”,并被推选担任会长,开创了溧阳市民间慈善事业的新篇章。在他的组织带领下,“帮帮·爱心家园”秉承爱心传递温暖,用温暖诠释公益,用公益构建和谐的理念,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慈善公益活动。自成立以来在各界爱心人士和社会团体的帮助和支持下共募集善款60余万元,并通过开展以“助医、助残、助学”为主题的慈善工程,使多名重病患者和贫困学生得到了及时的救助,得到了溧阳市委、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热情称颂。“帮帮·爱心家园” 充分体现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协调发展民办慈善组织的作用。他本人常常推上新闻媒体和电视镜头,成为溧阳的爱心活动知名人士。为此,2009年7月15日《溧阳时报》在显著位置刊登了《以律师身份诠释正义和慈善》的文章,介绍了江慧彬律师的爱心行动。2009年9月在溧阳市第二届“十佳百优文明市民”评选活动中被中共溧阳市委、市政府评为“百优公益事业功臣”。2009年9月28日又被中共溧阳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溧阳市委组织部、中共溧阳市委宣传部、溧阳市人事局、溧阳市广播电视局评为溧阳市政法系统“十件最感人的事”。他的行动,体现了一个人的自身价值和社会责任,彰显了新时代青年律师的良好风范。
江慧彬律师以其睿智的工作思维,亲和的人格魅力,坚韧的创新精神,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赢得了社会的认可,提升了律师的社会形象。他的慈善义举推动了溧阳市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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