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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们司法行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全力保增长,全面促发展”工作大局,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缜密抓好计划部署,较好地履行了司法行政职能,为促进我市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紧紧围绕提高公民法律素养,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以来,我们着眼于为溧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推进法制宣传工作向广覆盖、高层次方向发展。今年5月,我局被江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事厅和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联合表彰为江苏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1、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针对实体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可能涉及的带有倾向性的法律问题,着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通过举办法制报告会、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形式,宣传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方针政策,宣传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开发、就业保障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复杂情况的法律水平。一是加强对农民的普法教育。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力求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重点加强了对土地征用承包、村级组织建设、计划生育、家庭婚姻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了农民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另外,我们还特别加强了对劳动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民群众了解鉴别产品质量、投诉、打击制假、售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了由镇(区)干部、村“两委”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组成的农村普法宣传队。通过组织送法下乡、举办农民骨干法制培训班、建设法制宣传专栏、开展法律赶集、法律扶贫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活跃了农村的学法用法氛围。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2009年,我们强化了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建立和完善了乡村法律服务网点,公布了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电话,通过及时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营造了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法律知识进村入户”活动,免费为各镇(区)赠送新农村法律知识读本、司法行政便民手册等书籍5000余册。二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2009年,我局会同教育部门,全力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设了法制课,实现了学校法制教育大纲、教材、课时、教师四落实;明确了全市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加强和改进了政法各部门与城乡中小学定校挂钩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检校共建”、“司校共建”经验,大力开展了政法部门和学校的共建活动。同时,在青少年学法形式上有新突破,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宣传教育周”、“法制手抄报”等活动,成效明显。2009年国庆前夕,市教育局组织了全市初、高中和小学四年级以上共6万余名学生开展“法制手抄报”比赛,活动期间评委小组共收到全市86所中小学校推荐的优秀作品718篇,经评委严格把关,认真评选,最后共评出一等奖37名,二等奖74名,三等奖108名,组织奖18个。三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教育。发动和号召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企业主的法律意识。为了落实《关于开展百名宣传员走进民营企业活动》的通知精神,我们及时从全市8家律师事务所挑选了10名律师作为企业普法宣传员。在“双千百日”和“法律服务年”活动中,我市卢天明律师事务所组织了40多位顾问单位相关负责人,于4月25日在溧阳市委党校举办了法律服务企业座谈会,就企业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法律问题集中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场回答了企业主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同时,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我市各有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厂矿企业张挂法制图片、标语等宣传品,开展有针对性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6月,市安监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9月,市质监部门开展以“送法进企业、普法面对面”为主题的“质监月”活动。
2、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市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我们在市广播电台继续开设《普法时空》专栏,每天分早、中、晚三次滚动播出,每次播出时间约5分钟,专栏每月宣传一个主题,都为人民群众所关心的,贴近群众生活的法律法规。同时,我们对“溧阳普法网”进行了改版升级,更新了版面,增设了功能,较好发挥了网络普法的主渠道作用,全年共上传普法信息、案例、法律法规常识、法制理论文章600余篇,法制新闻图片200余幅。二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环境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组织人员到市镇中心广场、街头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扩大了影响,强化了群众的法制观念。1月14日、15日,我局先后组织人员到上黄集镇和竹箦镇洙汤村,参加了由市委宣传部组织的“三下乡”活动,期间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200余份;3月7日,我局联合市妇联在华地广场开展了“学法用法维护妇女权益,共建平安促进社会和谐”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册;5月15日,我局参加了市科协在人民广场组织的市第21届科普活动宣传周开幕式,活动期间共发放法制宣传材料600余册、普法光盘200盘;5月17日,我局配合市残联,在华地广场开展了“全国第19个助残日”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期间共发放法制宣传材料3000余份、普法光盘200余盘;9月28日,我局创作改编、市锡剧团组织排练的法制小品《农民工讨薪》,在市第二届法治文艺汇演中获得成功。
3、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着力提高他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一是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各党委(党组)中心组结合实际,制定学法计划和内容,建立考勤制度。二是完善了党校干部轮训学法制度。以市委党校为干部学法基地,强化领导干部学法,2009年,在市委党校举办的各类培训中都安排了学法内容。三是大力推行了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初步建立了非人大任命干部的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证制度。四是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比赛。今年8—9月,市普法办联合市级机关工委、市人事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通过征文比赛,有效推进了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4、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今年以来,我们以创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基层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强化了有关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民事经济、农业生产、基本权益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同时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理念,主动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在法律帮助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从而将“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农村”活动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今年,我市有6个村达到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有1个社区达到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标准。我市埭头村还通过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考核验收。9月25日,常州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司法局在我市埭头村召开“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取得圆满成功。
二、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抓好“大调解”工作
1、大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
坚持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快市、镇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处等工作制度,强化公调、诉调、检调等多种形式的对接,努力形成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科学机制。我市大调解工作自04年8月开展以来,一直与信访接待中心合署办公,由信访接待中心统一管理,长期以来工作难以下沉,实战功能欠缺,维稳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没有很好发挥。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市委关于大调解领导管理体制建设的要求,为做好大调解接收管理工作,我们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一是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意见》,着重对大调解的组织机构、保障机制、工作机制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为大调解工作朝着实战方向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前提。二是成立了溧阳市医患纠纷中心。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设平安医院和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综治委《关于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案》(溧综治委[2009]8号),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增强人民调解化解医患纠纷的能力,成立溧阳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咨询委员会,并专门成立溧阳市医患纠纷中心。三是进一步推进公调对接工作,我们在各镇(区)派出所建立了警民联调室,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便利。今年以来,我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292件,调解1291件,调解率达99.92%,调解成功1279件,成功率达98.99%。
2、积极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目标要求,一是抓网络建设。我们根据今年村村合并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网络,使我市人民调解组织的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市已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566个,拥有人民调解员4168名。二是抓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帮助市属系统各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和完善了包括岗位责任、会议学习、登记统计、廉洁自律、矛盾纠纷排查、重大纠纷讨论、档案管理等在内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了包括工作职责、范围、原则、程序等在内的各项工作规则。不断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行为,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度。三是抓教育培训,我们针对镇村两级换届后,部分人民调解员业务不精的情况,通过以会代训和委托镇村培训的方式,组织了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四是抓好联防联调。我们把联防联调工作纳入了基层司法所岗位责任制考核之中,要求各镇(区)共同做好接边地区的联防联调工作,努力化解接边地区的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接边地区的社会稳定。8月份,我们组织了对我市接边地区的联防联调工作开展了调研,10月份,局领导和基层的同志参加了南京市高淳县组织接边地区联防联调会议,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各地的联防联调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接边地区的联防联调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上兴、社渚等镇与接边地区建立的联防联调工作长效机制,重点推进戴埠镇、天目湖镇与其接边地区建立联防联调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创新防止群体性事件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办法、新路子,切实维护我市社会的稳定。同时,继续加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继续深入开展“优秀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通过业务指导、典型引导、平时督查、年终考核等方式,加快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争取年内有10-20%的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达“优秀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
3、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了我市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一是认真排查。要求各镇(区)和市属各系统调解组织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并就矛盾纠纷的排查情况撰写书面的分析报告。二是定期研究。每季度分别组织镇(区)和市属系统调解组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工作会议,共同分析当前我市社会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究探讨矛盾纠纷解决的办法和策略。同时,对影响我市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土地承包和征用、劳资、环保和涉法上访等方面,积极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三是把握重点。组织各调解组织做好特殊时期、特殊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特别是在国庆60周年大庆期间,我们不仅组织开展了专项排查,而且做好了这阶段的维稳值班工作。同时,对影响我市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土地承包和征用、劳资、环保和涉法上访等方面,积极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我们要求每月坚持排查两次,并及时报送排查信息,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解决,决不留后遗症。今年以来(统计数字为1-10月份下同),我市共组织排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6410次,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569件,调解成功3451件,成功率达96.7%,防止群体性上访87件1567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紧紧围绕推动经济平稳发展,突出抓好法律服务工作
1、强化律师的服务职能。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企业、服务政府中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组织律师开展了四项服务,一是专家咨询服务,成立了溧阳市企业法律实务专家义务咨询中心,抽调10名骨干律师,公布咨询电话,实行轮流值班,重点解答疑难复杂法律事务,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二是培训服务,针对当前机关工作和企业运行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分别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和现场交流活动,1—10月份共开展劳动争议、行政执法专项培训16场1051余人次,组织咨询交流会21场914余人次。三是上门服务,组织律师采取召开座谈会、发调查函等多种形式走访排查企业法律风险,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规章制度,特别是合同档案等进行全面梳理,对企业群体性隐患、劳动纠纷隐患、债务危机等进行全面排查,今年以来共组织全市律师走访728家企业,排查矛盾纠纷374件,出具风险提示、法律建议381件,调处劳资纠纷150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126.3万元。四是钝化服务,为充分发挥律师钝化矛盾的作用,我们切实加强管控,对律师办理敏感性、群体性案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并要求其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做到能调则调;切实加强协作,与经贸局建立企业重大案件沟通协商机制,确保全程监督协调指导;切实加强引导,对于法律援助案件,鼓励调解解决,一旦调解成功,视作案件办结予以补贴奖励。今年以来,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受理案件3948件,其中刑事187件、民事3113件、非诉代理350件、法律援助案件298件。
2、强化公证服务职能。根据今年的经济形势,市公证处一方面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及时推出了服务企业优质高效服务的四大措施(上门服务、加急办理服务、特事特办服务、咨询服务),对企业急需办理的公证进行上门办理和加班加点办理。另一方面,全力拓宽公证服务领域:积极服务城市建设,今年以来,共为房屋拆迁提供房屋外围评估、强制拆迁现场证据保全等公证69件,计5万多平方米,有力推进了我市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服务企业融资和结构调整,积极为企业融资化解债务危机和调整产业结构提供公证服务,保证相关方案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有效防止法律风险;服务企业维权,公证处今年共为企业办理产品包装外观设计公证、网上证据保全等公证40余件,以公证固定证据的形式解决企业的维权难题。1-10月份,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务1929件,其中涉外公证884件。
3、强化基层法律服务职能。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管力度,针对部分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混乱,部分法律工作者工作不规范、不守信等问题,一是继续组织开展了“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所规范化程度。二是对内部管理混乱社会影响较差法律服务所进行了拆并,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所的规范。三是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等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通过以上有效的工作措施,我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善,服务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行风有了明显好转,对我市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四、紧紧围绕解决民生问题,突出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是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事业,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国务院和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35项和谐安民工程中明确的“法律援助办案280件,增长6%”的目标,切实加强宣传,切实加强窗口和网络建设,切实加强质量监控,目前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8件,其中民事案件247件,刑事案件51件,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案件44件,残疾人42件,妇女61件,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2300次。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6.4%,预计今年办案将突破400件。一是优化中心窗口。按照“场地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目前法律援助中心面积已达200平米,分设有咨询室、会议室、档案室等,为群众咨询求助提供了较好的环境。二是强化网络配套。为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依托司法所,在10个镇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在市劳动局、民政局、建设局、残联、工青妇等14个部门都建立了工作站,使全市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逐步健全。三是规范律师咨询。明确规定全市所有执业律师都要按中心统一安排,轮流到中心进行义务法律咨询。上半年省政协张九汉副主席率领的调研组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常州市电视台对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帮助51名农民工讨回150万工资进行了专门采访报道。
五、紧紧围绕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突出抓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按照将社区矫正打造成“法治溧阳”成功品牌的要求,紧紧围绕制度、安全、方法、评估、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社区矫正理论研究,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一是落实制度。我们在前几年社区矫正试点的基础上又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应急预案,并规范了各类工作程序,重点抓好了集中教育、公益劳动、请示报告等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对矫正对象采取既严格又充满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使矫正对象表现良好,思想稳定,工作生活正常。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我们转变理念,采取“花钱买服务”的方式,从社会上招聘了5名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充实到人员较少、社区矫正对象相对较多的司法所,保证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落实。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为加大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改造、帮助服务力度,不断提高矫正力度,本月,我们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各镇(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假释矫正对象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加强了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目前全市在册矫正对象 人,其中缓刑 人、假释 人、暂予监外执行 人、剥夺政治权利 人、管制 人;09年新增社区矫正对象 人,期满 人。全市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和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情况。
与此同时,我市的安置帮教工作也正有序和有效展开。今年以来,我们在组织对前几年刑释解教回归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衔接工作,充分利用社区(村)资源,积极引导和扶持刑释解除教人员就业,重点解决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和遏制重新违法犯罪。全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 人,其中刑释 人,解教回来人员 人。全市安置率达 %以上,全市帮教率达 %以上,重新犯罪率已控制在了 %以内。
六、紧紧围绕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突出抓好队伍教育管理
事业兴衰、发展成败,关键在人,关键在队伍。我局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建设“效率溧阳”、法律服务年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对班子队伍、机关干部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素质教育、作风养成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
1、以争创“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为目标,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去年以来,我们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健全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至少组织中心组成员集体学习一次的制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在新时期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等。通过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二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包括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议事规则、廉洁自律制度等在内的各项制度,不断规范领导班子的工作行为。三是抓好分工。根据领导调整,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的工作分工,要求领导班子认真按照分工抓好各项工作。
2、以提升队伍素质为出发点,不断强化学习。一是认真制定机关理论学习制度。制订了以局党组学习为龙头,每月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集体学习的制度。每月安排学习计划,并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党支部和局集体组织、个人自学、请老师辅导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知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在新时期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等。为提高学习的实效,我们要求在学习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学习活动与工作职能相结合、与联系实际相结合、与服务群众为民办事相结合、与当前的工作相结合。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二是不断加强业务理论的培训。今年以来,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包括局领导班子在内的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参加了各类形式的培训,如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组织中层以上的党员干部到昆山学习经验;邀请了市党员电教中心主任、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张良君同志,以“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对我局全体机关党员进行了授课辅导。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业务理论水平。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型科室”、“学习型家庭”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营造机关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包括局领导班子在内的每位机关干部的素质,努力在全局营造爱岗敬业、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
3、以规范内部管理为抓手,不断健全工作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制度建设来规范局机关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机关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根据工作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机关上下班工作制度、12348值班制度、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议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这些制度不仅规范了包括局领导班子在内所有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也减少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随意性,促进了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二是建立健全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了内部的管理。我们根据机关事务管理的需要陆续出台了《接待用餐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出台,不仅使局机关内部事务的管理井然有序,也减少了领导的许多琐碎性事务。三是健全了机关督查考核制度。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干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请示汇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干部任用和督查考核制度,不断规范机关的执法行为,促进了司法行政部门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溧阳市司法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