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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溧阳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建设管理类62项)
索 引 号:
014143520/2009-0005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交运局
产生日期:
2009-06-24
发布日期:
2009-06-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建设管理类62项)
溧阳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建设管理类6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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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建设管理类
62
项)
序号
处罚事项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及标准
自由裁量标准
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执行最低处罚标准: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的罚款。
2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执行最低处罚标准: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执行最低处罚标准: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4
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行最低处罚标准:50万。
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执行最低处罚标准: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的罚款。
溧阳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建设管理类
62
项)
序号
处罚事项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及标准
自由裁量标准
6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行最低处罚标准:50万。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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