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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市农村公路村道路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20/2009-0006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交发[2009]31号
发布机构:
市交运局
产生日期:
2009-07-27
发布日期:
2009-07-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农村公路村道路政管理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溧阳市农村公路村道路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溧交发[2009]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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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交发[2009]31号
各镇(区)交管所(路政管理中队):
为巩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确保农村公路村道的完好畅通,充分发挥基层交通管理机构的作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局制定并印发《溧阳市农村公路村道路政管理实施办法》,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溧阳市农村公路村道路政管理实施办法》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农村公路 路政管理 通知
抄 送:
各镇(区)人民政府, 市运输管理处、 市路政管理大队
溧阳市交通局办公室 2009年7月27日印发
共印25份
溧阳市农村公路村道路政管理实施办法
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确保农村公路村道的完好畅通,充分发挥各镇(区)路政管理中队作用,有效维护路产路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常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及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溧政发[2007]149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我市农村公路村道路政管理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管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强化巡查、严格监管,确保各镇(区)范围内农村公路村道完好畅通,促进我市农村公路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路政巡查和管理,遵循“依法巡查、保护路产、超前管理、维护路权”的原则,促进我市农村公路村道路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提高路政巡查质量与效率,不断提高路政管理水平,巩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成果,确保各类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处置和有效遏制。
三、工作职责
1.在各镇(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做好辖区内村道路政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村道路产路权设施;
2.负责对辖区内村道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爱路护路教育;
3.对辖区内村道实施路政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
4.依法查处发生在村道上的一般路政案件,对重、特大案件做好现场保护,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5.协助做好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和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6.监督检查村道养护作业、施工路段按规范设置标志设施,维护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
7.按时上报路政报表、小结、收集信息和资料等,建立、健全各类台账;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路政管理
(一)路政巡查
1.巡查内容:
①村道路面有无污染、破损、路障、堆积物等;
②村道边沟、涵洞、桥梁等设施有无损坏、淤塞等;
③村道绿化、交通标志、界桩、防撞、隔离设施是否完好;
④村道两侧建筑控制区有无乱建、违建、堆放等情况;
⑤村道有无违法搭接平交道口、跳板等;
⑥村道养护、施工作业现场是否设置警告标志标牌,维护正常的施工作业和行车秩序。
2.巡查要求:
①路政巡查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及时发现情况和问题,作到超前管理,切实提高巡查效率和巡查质量,发挥巡查作用,将各种违法违章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为实现预防性管理打好基础。
②路政巡查实行动态巡查和备勤相结合,采取定时定线及机动调度相结合的方法。巡查主要采取“看、查、宣、动、记”五字方针。“看”——就是看路桥及安全附属设施和建筑控制区有无违法违章行为和路产设施损坏;“查”——就是所发现的案情或其他情况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知情人、目击证人,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制作有关法律文书;“宣”——就是抓住一切机会宣传国家政策及公路管理法规,当好公路宣传员;“动”——就是要及时清除路面障碍、违章摊点和非公路标志等有碍通行或影响观瞻的东西;“记”——就是要及时、全面、完整地将巡查时发现的主要情况记录在巡查日记和报告中。
③按月制订巡查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巡查频率和线路根据村道在路网中的地位、交通流量、技术状况以及其他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按照合理时间间隔及参照省公路局确定的县道、乡道巡查频率,确保各镇(区)范围内村道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其中夜间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遇有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应适当加大巡查密度或者实施机动巡查。
④路政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统一着装,做到仪容整洁、举止端庄、精神饱满、礼貌待人,主动敬礼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然后询问并处理问题,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⑤路政执法车辆应当保持安全车速,村道巡查原则上不超过40公里/小时,有最低限速规定的路段从其规定,夜间应开启示警灯,非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不得使用警报器。
⑥路政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章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理)程序规定当场进行处理;适用一般程序的应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对有可能灭失的证据应当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提出立案建议并及时报中队负责人。
⑦路政巡查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巡查日记(样式见附表一),如实反映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情况,巡查记录要求清晰、准确、详实、精炼。
⑧建立养护告知制度。路政巡查人员在巡查工作中发现公路路面污染、破损、附属设施损坏等直接影响车辆安全行驶,需要及时养护、修复、清除或养护、修复、清除不到位的,应填写“溧阳市农村公路村道养护(清障)告知单”(附表二),对当天发现的问题,原则上当天应及时通知各镇(区)农路办,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同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
⑨建立巡查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路政违法案件或重要事项,应填写“溧阳市农村公路村道路政巡查重要事项报告单”(附表三),及时上报市路政管理大队或其他有关部门。
⑩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不得擅自脱离巡查路线和巡查集体,对巡查发现的重要事项要进行跟踪督查,出现漏查、漏管或不查、不管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及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和纪律处分。
(二)
路政许可
1.许可依据及主体
根据《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规定,在村道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设施的或确需占用、挖掘、穿(跨)越村道的,应当接受所在镇(区)人民政府的管理。各中队应切实加强现场监管,在各镇(区)政府领导下做好村道路政许可工作。
2.村道建筑控制区
根据《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规定,村道从公路边沟外缘,没有外缘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没有公路坡脚线的,从公路硬化路面边缘1米外起,不少于3米的范围内,为村道建筑控制区,又根据《常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规定,村道两侧各不少于5米的范围内,禁止修建任何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因此,各中队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按村道建筑控制区范围为5米来加强管理,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水利、电力、通讯、供水等设施外,禁止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3.村道路政许可办理
村道路政许可参照农村公路县、乡道路政许可程序、手续、资料等办理,许可主体为各镇(区)人民政府。
①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
②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或者符合法定形式;
③与申请人签订赔(补)偿协议并收取赔(补)偿费;
④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并报各镇(区)政府批准;
⑤加强许可事项的现场监管。
(三)路政处罚(理)
1.路政执法人员对损坏公路路产或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或处理。路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含)或罚款金额在2000元以下(含)的案件,由各中队自行办理;路产损失在2000元以上或罚款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案件,须报经大队负责人审批同意。属于行政处罚范畴的以市交通局名义,按照交通行政处罚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需要收取公路赔(补)偿费的,由各镇(区)路政中队负责收取。收取的农村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按照市农村公路赔(补)偿费收取、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
2.违反《公路法》、《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造成农村公路村道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侵害公路及附属设施等,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①擅自占用、挖掘村道的;
②未经同意修建或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③在村道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
④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村道上行驶的;
⑤大型、超载、超限车辆在四级及四级以下农村公路村道上行驶的。
3.依据《江苏省公路条例》等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①倾倒渣土、垃圾,焚烧各类废弃物的;
②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打谷晒场、设置障碍的;
③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堵塞公路排水沟渠、填埋公路边沟的;
④货物着地行驶或者车辆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或者密封措施,对村道造成污 染或者损坏的;
⑤车辆在村道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⑥损坏、污染村道或者影响村道畅通的其他行为。
(四)
内业管理
路政内业管理是反映路政工作成效的具体表现,必须以文字材料、数据统计、情况分析及通过法定的程序、运用正确的依据、制作规范的文书产生效力,所有这些工作都是由路政内业管理来承担和完成,因此,加强路政内业管理是提高路政管理水平和规范路政管理行为的重要内容。
1.做好执法公示工作。各路政管理中队必须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将执法主体、管理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责任、执法结果、执法监督等执法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2.加强信息管理和路政宣传工作。要注重路政依法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对路政管理信息做到发现快、处置快、反馈快。同时,要大力加强路政宣传工作,爱路护路宣传工作开展到位,宣传资料要常备并及时更新。
3.加强路政管理统计和统计分析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公路状况、基本情况、各类数据、路产统计、工作量等资料应注意收集和统计,对路政管理及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要进行分析,并提交分析报告;各类统计报表要求按月上报,上报时间截止到当月的28日前。统计分析要求每季度随月报表同时上报。所有上报资料、报表必须做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并经负责人批准。
4.加强票据和文书管理。各类票据和文书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领用、核销台账齐全,管理有序。票据和文书的填写应符合相关规定,内容准确、字迹清晰、使用规范。
5.加强各类装备、设施、用品的管理。各类装备、设施、用品等应登记在案,管理有序,使用、更新等情况有据可查。
6.加强各类台账和档案管理。各类文书、证件、数据、报表等资料平时应注意收集齐全,按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各类台账应健全完整,案卷统一装订归档。档案管理要做到完整、准确、齐全、规范并由专人负责,建立翻阅、借阅规章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外借、翻阅。
(五)检查与考核
按照“管理与实效并举,奖励与处罚并重”的原则,市路政管理大队应加强对村道路政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应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创优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奖罚依据,每月按外业和内业两部分内容组织一次月度考核(见附表四),内业占30%,外业占70%,考核结果与月度考核奖直接挂钩,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被检查单位要及时对检查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改正。同时,各中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月度考核标准扣分外,还直接与季度、年度考核相挂钩,有关季度、年度考核办法由大队另行制定。
1.对突发性事件处理不及时或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被市局、所在镇(区)主要领导批示或被媒体曝光的;
2.施工路段因监管不到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3.出现重大投诉行为或被媒体曝光,被查实存在过错的;
4.对大队布置事项推诿不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工作被动或影响的;
5.对大队下发交办单的交办事项,在交办期内无正当理由没有办结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尤其是农村公路村道路政管理,是确保农村公路完好畅通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仅仅依靠当地村委、村道沿线的单位、个人开展村道路产路权保护,显然力不从心,当发现有破坏或侵害村道路产路权行为,再向市公路管理机构报告,由公路部门进行依法处理,往往是鞭长莫及、事过境迁。而各镇(区)交管所作为基层交通管理机构,既是市交通局的派出机构,又是各镇(区)政府履行交通管理的镇级职能部门,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各镇(区)交管所挂牌成立路政管理中队,就是要充分发挥基层交通管理机构的作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能,在各镇(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力做好农村公路村道的路政管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路政管理工作重点是路政巡查,只有发现问题特别是事前介入、超前管理,才能确保各类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处置和有效遏制。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路政巡查和管理,加大农村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爱路、全民护路”、“依法治路、依法管路”的良好氛围,加强督促和考核,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充分调动积极性,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所管辖道路完好畅通。
(三)强化配合,齐抓共管
农村公路实行的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管养模式。各中队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加强横向联系,强化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主动向各镇(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加强与镇(区)农路办沟通,与公路沿线各村委、大队、单位的密切配合,发动群众自我爱路护路,接受大队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充分建立“机构完整、队伍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分工负责、运转协调、奖罚分明、监管有力”的农村公路村道管养体制,通过实施严格高效的管理养护,确保农村公路村道路容路貌整洁、附属设施完好,路面平整、安全舒适、行车顺畅,公路两侧无非法占用、乱栽乱挖、占道经营、违章建筑,绿化配套齐全。
附表一:
溧阳市农村公路村道路政巡查日记
年 月 日 天气:
巡查
人员
巡查
线路
及
地段
巡查
车辆
巡查
里程
巡查
及
处理
情况
备注
巡查负责人: 记录人:
附表二:
溧阳市农村公路村道养护(清障)告知单
编号:
(农路办):
经路政巡查发现,位于本辖区内
(
村道)
KM +
M至
KM +
M处上(下)行线,因
,造成
。请及时安排养护单位(或)人员予以修复(清障)。
特此告知。
巡查人员(签名):
、
年 月 日
收件人
(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备 注
溧阳市路政管理大队 中队(章)
年 月 日
附表三:
溧阳市农村公路村道路政巡查
重要事项报告单
编号:
:
报告事项
报告内容:
报告人:
、
年 月 日
负责人
意 见
备 注
附表四:
二〇0 年( )月度路政管理考核评分表
单位: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内业管理
30分
执法
公示
公示全面,内容准确,版面清晰,形式多样,方便查询和监督。
公示内容不全、更新不及时、内容错误等,有一项扣1分
5
信息
管理
各类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信息齐全,资料完整。
1、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缺一项扣1分;2、计划、总结、报告、信息不按时上报有一次扣1分;
5
统计
管理
各类数据、资料等统计齐全,统计报表数据准确,统计上报及时,统计分析到位。
1、统计资料不齐全、统计报表不及时上报、统计数据不准确或弄虚作假等有一项扣1分;2、无统计分析或不及时上报,缺一项扣2分。
5
票据
文书
管理
有专人负责管理,领用、核销台账齐全,填写和使用规范,内容准确,字迹清晰。
1、无专人管理扣2分;
2、无领用、核销记录、填写不规范等有一项扣0.5分。
5
装备
管理
各类装备、设施、用具等登记入账,管理有序,使用、更新等情况有据可查。
使用、更新等情况登记不明、登记有遗漏或登记不全缺一项扣1分。
5
档案
管理
档案、台账、报表资料齐全,分类归档,整理有序。
1、案卷装订不符合要求有一项扣1分;
2、案卷、材料等不及时归档有一项扣2分;
5
外业管理
70分
路政
巡查
建立巡查机制,制定巡查计划,落实巡查内容,巡查台账记录清晰。
1、无巡查计划,扣2分;2、巡查计划未认真落实、巡查台账登记不明、记录不清晰有一项扣1分;3、巡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置有一次扣2分。
20
路面
管理
路面无碎石、污染物、堆积物等,无违法占用、挖掘、损坏现象。
发现违章未及时处置或未发现新违章,被上级部门发现,有一处扣2分。
10
两侧
控制区
无违建、乱建、堆放等情况;无违法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无临时经营棚点、摊点等行为。
发现违章未及时处置或未发现新违章,被上级部门发现,有一处扣2分。
10
施工
路段
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标志齐全,安放规范、醒目,有检查记录,有管理方案、材料。
发现违章未及时处置或未发现新违章,被上级部门发现,有一处扣2分。
10
许可
监管
依法审查、依法监管
未依法审查或监管不到位,发现一处扣5分;
10
执法
规范
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主体适格、执法程序合法、适用依据正确、违法事实准确、证据收集齐全,处罚处理公正、合理,无“三乱”行为。
1、发现有“三乱”行为全扣;
2、其他存在不规范或错误的,有一次或一处扣2分。
10
考核汇总得分
存在问题及
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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