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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溧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度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43512/2009-0000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劳保局
产生日期:2009-01-10 发布日期:2009-01-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8年度劳动保障工作总结
溧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度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2008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建设“高水平小康溧阳、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突出抓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城乡就业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等重点、难点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全力推进我市劳动保障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一、2008年劳动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就业工作

    1、就业再就业完成情况

    (1)城镇新增就业9518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00.2%。

    (2)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992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14.1%,其中:本市跨地区输出1603人,完成率160.3%。

     (3)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93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44.8%。

    (4)再就业重点援助732人,完成全年目标的244%。

    (5)吸纳苏北劳动力541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80.3%。其中:南北劳动力对口交流541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80.3%。

    (6)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4%,控制在4%以内。

    2、培训与鉴定目标完成情况

    (1)再就业培训3316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03.6%,其中:创业培训373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62.2%。

    (2)农村劳动力培训4166人,其中新增输出前培训3269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104.2%、109%。

    (3)外来农民工在岗培训1106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10.6%。

    (4)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充分培训1124,完成全年目标的112.4%。

    (5)职业技能鉴定3983人、取证3628人(其中初级377人,中级3449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108%、113%,其中新技师取证83人。

    (二)社会保险情况

    1、养老保险

    (1)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净增缴费参保11621人,完成常州下达指标的136.7%,完成加压指标的133.6%。截止到年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单位3134户,参保职工总数达125863人(其中:农民工40010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参保46962人,分别占总参保人数的31.8%和37.3%)。全市共有企业离退休(职)人员为19491人(其中:离休81人、退休(职)19410人),当年净增2061人,享受遗属定补对象1686人,当年净增70人,供养比为5.95∶1。全年征收企业养老保险费50100万元,收缴率99.6%;当年支付企业养老保险费26982万元,当年结余23125万元,累计结余78678万元,备付能力为34个月。

    (2)农村养老保险

    截止到年底,全市10个镇(区)343个行政村和社区老农保参保总人数为38080人,享受老农保领取待遇1222人,当年基金支出144.5万元,累计结余2713万元。符合养老补贴条件的老年居民91362人,全年发放养老补贴3200万元;无养老保障收入的“知青半家户”和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职工1660人,全年发放养老补贴187万元。

    (3)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截止到年底,全市共有符合保障条件被征地农民9911人(本年新增393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8999人,比上年增加766人,保障覆盖率为90.8%;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年龄段分别为1446人、4383人、1187人、1983人;本年征地保障收入498万元,本年支付基本生活保障资金498万元,其中:支付生活补助费149万元,养老金349万元。

    (4)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截止到年底,全市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88家,在职参保6100人,离退休(职)2400人(其中离休30人),供养比为2.54∶1。全年收缴养老保险费3825万元,支付养老金4486万元,当年赤字660万元,累计结余3075万元,备付能力为6个月。

    2、医疗保险

    扩面净增缴费参保14958人,完成常州下达指标的176.0%。截止到年底,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401户,参保总人数为136507人(离休251人,伤残军人313人,退休29828人)。全年征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997万元,收缴率为9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073万元,当年结余4924万元,累计结余1471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9095万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5621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收入为688万元,医疗救助金支出456万元,当年结余232万元,累计结余1065万元。

     3、失业保险

    扩面净增缴费参保11391人,完成常州下达指标的162.7%,完成加压指标的130.9%。截止到年底,全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591户,参保总人数88744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为10981人(次);全年征收失业保险基金2853.8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522.6万元,当年结余2331.2万元,累计结余5750.9万元。

    4、工伤保险

    扩面净增缴费参保9620人,完成常州下达指标的113.2%。截止到年底,现有参加工伤保险企业2239户,参保职工68992人。全年征收工伤保险基金1090万元,支付工伤保险费741万元,当年结余349万元,累计结余1879万元。

    5、生育保险

    扩面净增缴费参保8511人,完成常州下达指标的100.1%。截止到年底,全市共有生育保险参保职工39138人,全年征收生育保险基金485万元,支付生育保险费190万元,当年结余295万元,累计结余915万元。

    截至2008年末,企业养老、医疗、失业三大社会保险覆盖率分别为: 97.6%、97.5%、97.4%。

    二、2008年劳动保障主要工作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措施,努力构建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以及上级条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全面落实好促进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政策体系、援助体系和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充分就业,扩大就业。

    1、继续坚持再就业联席制度,认真抓好《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工作。劳动保障、统计、工商、民政四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再就业工作联席会,相互交流具体工作做法,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部门在就业再就业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在完善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同时,继续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工作,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全年共受理登记申领《再就业优惠证》2235人,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121本,全市累计发放14612本;全市共有5943户个体工商户享受再就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共减免税费1246.4万元;全市共7128人享受社保补贴1943.5万元;认真落实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规定,为32名失业人员发放小额贷款156万元,为失业人员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解决了资金困难。

    2、建立企业用工空岗信息采集制,构筑公共用工信息平台。为搞好劳动力市场供需预测,准确掌握企业用工空岗信息,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就业桥梁。今年以来,我们利用“电子屏”和电视传媒免费向广大求职者提供用工信息五千余条,提供就业岗位万余个,数千名求职者通过该信息平台实现就业再就业。同时,继续发挥政府公共职介服务功能,依托人力资源市场,有计划组织12场大型劳动力市场招聘会,672家企业进场招聘提供有效就业岗位12607个,进场求职应聘人数超过2万余人,有280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

    3、大力推行企业招录用职工登记备案制度。从简化招录用备案手续、减少工作环节入手,全面推行用工备案制度,实现与社保联网动态管理,进一步掌握企业用工动态及全市劳动力就业状况,全年办理录用登记备案5549人。

    4、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行动。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程,是共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为此,我们按照促进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意见,建立“零就业家庭”绿色通道和动态机制,全市已有7户城镇“零就业家庭”得到妥善安置,实现消除“零就业家庭”。

    5、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转移就业乡镇”活动。按照常州市要求,对照创建标准,我局加强与溧城镇街道办联系,在去年成功创建8个充分就业社区的基础上,今年确定新增15个社区参与创建,明确创建评估标准,建立工作台账,积极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成效逐步显现。同时,创建“充分转移就业乡镇”也同步推进,在去年竹箦镇、天目湖镇成功创建的基础上,今年又确定溧城、戴埠、别桥、上黄等4个乡镇为创建“充分转移就业乡镇”,相关工作已有序开展,争取用3年时间,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

    6、大力推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

    抓培训,强技能,促就业,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是实现就业,促进富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我市主要开展了五个层面的培训:一是落实再就业培训。依托社区(街道)劳动保障平台,认真开展好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状况调查,了解培训意向,确定培训内容和形式。今年举办了电子、高架设、起重、焊工、缝纫工、淡水鱼养殖、养老护理等培训专业。二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实现城乡统筹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按照统一部署,全市5家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主动深入镇(区),因地制宜,以方便群众、贴近群众的方式,在全市10个镇(区)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全市3000名农村劳动力接受免费培训,2878人通过考核,落实专项培训资金90万元,为促进其转移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实现“人才溧阳”目标,为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制定并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及竞赛计划,分别开展网页设计、英语、给水管理、维修电工、电焊工、抹灰工、插花艺术等七大工种职业技能竞赛,全年共培训职工227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3983人。四是加快技师队伍培训培养步伐,全年新培养技师83人。五是加强职业技校技术教育,大力培养技术人才。2008年应届毕业生328人,毕业率和就业率均为100%。

    7、做好劳务派遣和劳务企业年检工作。

    2008年新增被派遣单位10个,增员223人,被派遣单位累计24个,被派遣员工384人。会同税务部门对15家被派遣劳务企业进行了年检。

    8、做好劳保事务代理工作。

    一是为自由职业者和失业人员新办档案托管7567份,累计托管60802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2005份,为托管人员办理社保接续手续4.6万余人;二是做好特殊工种的报批,全年共报4批,计155人次;三是为托管人员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做到准确高效,全年共办理退休手续1152人,累计办理退休5709人;四是为挂靠的原农林场圃参加事业保险的126人及时办理了工调。

    9、认真做好解困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展对特困职工送温暖活动,2008年为3250名特困职工发放特困补助金194.53万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特困职工的关怀。

    (二)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主线,继续加强企业保险扩面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的需要,也是促进城乡统筹、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标志,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1、继续加强企业保险扩面工作。

    (1)加强社保扩面工作领导,统一思想,确保重点工作重点推进。2008年,是我市步入小康社会,向高水平小康社会推进的开端之年,为确保社保小康指标三年过渡期顺利达标,我局在将其作为一项工作指标的同时,更将其视为一项政治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继续认真做好企业扩面工作,成立了社保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扩面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了四个扩面工作组,加强扩面工作联系,帮助和指导各镇(区)全力推进社保扩面。各镇(区)也相应成立社保扩面工作机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企业扩面。

    (2)合理分解指标,层层落实责任。根据常州市下达给我市全年的社保扩面任务,我局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从企业计税工资人数入手,以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为契机,及时分类汇总出各镇计税工资总人数及分布状况,列出应保、已保及未保人数,合理地进行社保扩面指标分解,并以市政府与各镇(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3)强化社保扩面责任考核,定期督查通报。为充分调动各镇(区)对社保扩面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性,市政府继续加大社保扩面工作力度,下发了《2008年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设立了扩面考核的基本奖、超额奖,并将新增扩面人数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对未能完成全年扩面任务的镇(区)实行扣减相应财力措施,使社保扩面工作层层有压力、各级有动力;同时,建立了社保扩面进度动态管理制度,对各镇(区)社保扩面完成情况定期汇总。市劳动保障局领导分组定片,及时掌握扩面动态,对进展较慢的责任单位进行跟踪督查,指导服务,确保社保扩面工作的协调平衡推进。

    (4)继续加强社保宣传,大力营造参保的浓厚氛围。为全面推进社保扩面工作,不断加大舆论氛围,今年我市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设了12期社保扩面专版,开展社保政策户外咨询3次,悬挂横幅标语20余幅,编印社保知识手册8000册,印发各种社保资料6000张,依法向企业下发参保告知函200余份,并在8月集中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月活动,开设电视专题、专栏,通过社保热点政策解读、百姓感受、镇(区)动态、先进典型报道等广泛宣传社保政策,大力营造社保氛围,通过此举,全社会主动参保、自觉守法意识显著增强。

    (5)落实社保扩面部门联动机制,协同推进。在社保扩面过程中,市政府办加强牵头协调,劳动保障、地税、国税、财政、工商、统计、宣传等部门全力配合,密切协助,在各自部门职责范围内切实做好社保扩面工作。特别是劳动保障、工商、统计三部门,加强三方会商机制,每季度结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全市城镇从业人员变化动态,统一汇总相关数据指标。

    2、严格社保征缴机制,加大清欠稽核力度。

    为积极协助地税征缴,我局从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把关入手,严格控制最低缴费比例,坚决纠正低报、少报缴费基数现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准入制度,提高参保质量,降低政府财政不合理负担;严格企业减员手续,对存在欠费或未经当地镇(区)劳动保障所核准的企业,均不得办理减员;每月与地税部门按时互通征收信息,做好反馈记录,并及时进机入账;强化社保基金的清欠和稽核工作力度,全年共审计企业145户,稽核参保人数23460人,督促企业补报参保590人,追缴社保基金48万元。

    3、深入贯彻工伤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以来,工伤保险范围不断扩大,外地农民工、在外省市注册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以及成建制在本市承揽施工的单位都被列入我市的工伤保险范围,目前已有30023名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

    4、完善医保定点管理措施。

    加强定点医院、药店的资格审查,全年受理资格审查申请14家,符合条件8家,截止年底我市已确定定点医疗机构44家,定点药店119家;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作出取消医保定点药店资格2家,确保了我市定点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的到位和有效运行。

    5、继续巩固养老金发放成果。

    今年,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全市103名离休干部和17914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也及时完成,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176元,养老金实现100%社会化发放,发放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6、“金保工程”进一步完善,五险合并征缴进一步规范。

    为推进金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实现社保征缴的高度信息化、科学化,2008年起,我局继续做好金保工程完善工作,加强对社保程的序开发、数据整合,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与支付程序运行良好,实现了“五统一”,即:统一受理参保业务、统一“五险”缴费基数、统一 “五险” 保费结算、统一单位与个人的保险编号、统一业务操作流程;城域网实现全覆盖,联网数据上传率和准确率达98%。

    7、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去年全面启动的基础上,2008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覆盖面得到进一步扩大。截至2008年末,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总数达38126人,覆盖率为92.2%。

    8、覆盖城乡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出台并实施。

    为建立“低水平、广覆盖、可持续”,涵盖城乡全体居民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局从年初就开始抓紧调研,精心测算,认真拟定制度方案,通过开座谈会、交流会,逐步完善制度方案,并于年底正式出台,作为2008年度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

    9、养老补贴发放工作全面完成。

    2008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知青半家户和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职工养老补贴发放工作这二项民生保障工程,我局早打算、早安排、早落实,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完成养老补贴对象的调查摸底、登记、审核工作,并于3月底实现一季度养老补贴全部发放到位,二季度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提前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10、加强和完善事业养老保险管理制度。

    进一步规范退休手续办理和单位减员规定,明确单位有欠缴未结算完的,一律不得办理退休手续或在职减员,且要继续缴费;进一步强化清欠措施,全年共清欠保费52万元,清欠率为70%;继续加大稽核力度,通过对135个参保单位的4781名在职参保缴费基数和1858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实地稽核,查出少报基数114.7万元,补缴保费34.4万元。

    11、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

    2008年7月14日,《溧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试行)》(溧政发[2008]95号)正式公布施行,标志着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12、劳动保障、财政、税务、审计、银行五单位密切配合,进一步增强了我市社保基金管理水平。

    一是加大基金征缴入库力度,确保了基金及时到账到库;二是加强结余基金的及时增值,确保了基金增值收益的最大化;三是加强对基金征收、使用及增值运营的专项审计监督力度,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行;四是加强养老金领取资格的认定,确保了基金不被多领、冒领,维护了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以人为本,切实担负维权职责,全面建设和谐劳动关系。

    全面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和三方机制,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维权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新型劳动关系。

    1、认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审核工作。认真落实工资宏观调控政策,及时公布工资指导线和调整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集体合同制度,对9家企业开展工效挂钩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工资收入稳步增长。进一步加强与工会组织的协调配合,加大推进力度,加强审核工作,全年共审查集体合同343份,工资集体协商331份,劳动合同签订率100%。

    2、加大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推行力度。依据劳动合同书面报告规定,加大贯彻推行力度,截止年底已累计实现劳动合同书面报告职工达9万人,其中职工名册入库数为7.95万人。

    3、加大维权力度,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全年共立案受理职工投诉130件,结案130件,结案率100%。开展巡视监察用人单位677户,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用人单位1797户,为2836名职工追讨拖欠、克扣工资1466万元,其中建筑业农民工工资865万元;责令95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开户申报登记,为3422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639.5万元;责令用人单位清退收取的押金等不合理收费3.9万元;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30起。全年下发劳动监察整改通知书34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5起,处罚金额19.1万元。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分别组织开展对全市劳动力市场秩序、采茶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整治非法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10次专项检查。检查用工单位1876家,涉及职工6.1万人,责令补签劳动合同4616份。

    4、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全年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80件,涉及职工400人,案件经济标的达3500万元。案件数量比上年上升128件,增幅50.8%,结案率100%。注重仲裁调解工作,全年调解结案占全部结案的74.3%。在依法处理好劳动争议的同时,注重争议趋向的分析,重点抓好预防工作,落实案件回访制和企业联系点制度,对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劳动争议隐患的企业,以仲裁建议书的形式告知,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加强镇(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指导,全市10个镇(区)都设立了仲裁办事处,方便了劳动者就地就近解决劳资纠纷。

    5、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推进依法行政。面对劳动保障工作日益繁重的任务,确保工作程序的规范显得尤为重要。对此,我局对日常业务经办,始终坚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依法受理每起劳动保障业务。实施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职权责任分解,对235项行政执法职能进行分解细化。认真落实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严格劳动保障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在全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比活动中名列前茅。全年共接受工伤认定申请1021起(其中:受理921起,不予受理25起,材料不全75起),比上年增长85%,依法作出工伤认定821起,不予认定18起,终止认定3起,不予受理16起,调解处理48起;全年共承担行政复议、诉讼46起。审批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时制6家。全年共办理职工退休1758人。

    (四)加强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加大劳动保障普法推进力度。

    守法执法首先要知法懂法,加强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对于营造良好的守法氛围和建立稳定劳动关系至关重要,因此,我局始终把抓好政策宣传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初制订出全年法规宣传计划,列入年终工作考核。重点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宣传培训,在全市组织举办4期企业负责人、工会主席、劳资负责人的培训,接受培训人数超过1000人。全年在《溧阳宣传》开辟劳动保障专版12期,制作劳动保障电视专题4期,开展进社区义务咨询4次,印发各类宣传手册、资料4万余份,营造了全市知法、守法的较好氛围。

    (五)落实信访条例规定,及时办理来访和提案工作。

    劳动保障事务繁多,且件件关系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我局在办理来信来访工作中,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确保件件落实:一是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规定,落实信访办理时限规定,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每一起来信;二是全面落实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对重点信访问题、重点对象实行包案到人,明确责任。全年共接待来访7600余人次,处理各类信访211件,当事人对信访处理和提案答复均表示满意。

    (六)加大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建设,强化基层工作考核。

    针对当前劳动保障工作向镇村延伸趋势,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六个到位”,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积极组织镇(区)、社区参加上级各项业务培训。继续细化考核内容,完善工作考核相关规定,加大奖惩措施。全面实施“镇镇通”工程,积极开展镇(区)、社区创建活动,通过一系列措施,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得到了快速加强,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七)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建设。

    一年来,劳动保障系统全体同志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创优环境兴溧阳,提升效能促发展”这一主题,按照廉洁、高效和优化发展、优良服务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政府“十条禁令”和劳动保障“六不准”规定,全面落实“四牌一栏”制度,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三创”活动,不断提高《民生聚焦》办事实效,开展面对面户外咨询和走进直播室、局长接待日等一系列活动,继续加强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廉洁自律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局系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效能建设,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节奏明显加快,行政效能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劳动保障工作和良好整体形象的全面提升。

二○○九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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