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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常州市第十届职工职业技能比赛首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技能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12/2009-0001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人发〔2009〕17号
发布机构:
市人事局
产生日期:
2009-04-24
发布日期:
2009-04-2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转发《常州市第十届职工职业技能比赛首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技能竞赛的通知》
关于转发《常州市第十届职工职业技能比赛首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技能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溧人发〔200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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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人发〔2009〕17号
关于转发《常州市第十届职工职业技能
比赛首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
技能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第十届职工职业技能比赛首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技能竞赛的通知》(常赛组〔2009〕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参赛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4日止。
二、参赛人员报名时须填报《常州市第十届职工职业技
能比赛报名表》1 份,并附身份证、毕业证、技术等级(职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2寸免冠照片1张。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常州市第十届职工职业技能比赛领导小组文件
常赛
组〔2009〕1号
关于举办常州市
第十届职工职业技能比赛首届
全市机关事业单
位汽车驾驶员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各部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技能水平,推动技能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更好地保障公务用车安全及时,根据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举办常州市第十届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的通知)》(常工发〔2009〕1 7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首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 观,紧密围绕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十一五“奋斗目标,在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同时,推动技术工人队伍素质的提高,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以竞赛为契机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营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高效服务的工作氛围,为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技能竞赛活动的领导,确保首次竞赛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一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参加对象及条件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汽车驾驶,并取得初级工以上证书的技术工人
四、竞赛内容
.
竞赛内容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占30%,技能操作占7 O%,两部分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竞赛命题范围参照国家颁发的《职业技能标准》、《技术工人等级标准》。《汽车驾驶辅导教材》高级工考核标准要求。
1.理论知识:由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复习参考题。2.技能操作:驾驶作业考试用普桑轿车(场地驾驶)占30%,维修作业占20%,。排故作业占2O%
五、竞赛安排
本次技能竞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底前)。由各辖市、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根据竞赛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工作。请参赛人员填报市第十届职工职业技能比赛报名表(附件2)1份,附身份证、毕业证、技术等级(职务)证书复印件各1份,2寸免冠照片1张,并于4月3 0日前报市人事局工考办。第二阶段(5月)。各辖市、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岗位培训、岗位练兵,选拔推荐参加市技能比赛的选手。各辖市人事局负责本地岗位培训工作,市人事局负责市区岗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如实际报名人数超过50人,将以理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0名进入市技能比赛。第三阶段(6月中旬)。为市技能比赛,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表彰奖励
汽车驾驶员技能竞赛的奖励办法按照常工发〔2O09〕1 7号文件精神执行。
1.对荣获第1名的选手,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常州市技术状元"光荣称号,并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授予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已取得技师资格证书的,可直接申报高级技师考评;已取得高级工证书的,直接颁发技师资格证书;未取得高级工证书的,由市人事局颁发高级工证书。
2.对获得第2—6名的选手,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常州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1)获得第2—3名的选手,已取得技师资格证书的,在申报高级技师考评时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已取得高级工证书的,在申报技师评聘时,可放宽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年限2年;未取得高级工证书的,直接申报高级工考核。
(2)获得第4—6名的选手,已取得中级工证书的,可放宽申报高级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年限2年;未取得中级工证书的,由市人事局颁发中级工证书。
(3)对获得第7—1 O名的选手,由市人事局授予“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申报中、高级工考核时,可放宽工作年限2年。
七、有关要求
请各辖市、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次技能竞赛活动作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能力建设的大事来抓,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安排,积极协调配合,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抓好技能培训,认真做好选拔推荐选手参加全市技能比赛工作。通过技能竞赛活动带动和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苦练技能、争先创优,积极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 才的良好氛围,确保本次技能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二〇0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常州市首届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常州市第十届职工职业技能比赛报名表
附件1
常州市首届机关事业单位
汽车驾驶员技能竞赛
领导小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金富 常州市人事局局长
副组长:孙启江 常州市总工会副主席
高胜华 常州市人事局副局长
李 亮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杜光宇 常州交通技师学院院长
成 员:许 方 常州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刘息生 常州交通技师学院副院长
黄 赛 常州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退管处处长
王 春 常州市人事局工考办主任
居小荣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处长
蔡坚成 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高胜华(兼)
成 员:缪勇毅、周虎兴、顾建平、王 春、周林东、冯 琰
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工考办,电话:85681923,负责竞赛宣传、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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