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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年终考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98/2009-0002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国土资发[2009]66号
发布机构:
市国土局
产生日期:
2009-06-25
发布日期:
2009-06-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年终考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年终考评意见》的通知
溧国土资发[2009]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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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国土资发[2009]66号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2009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年终考评意见》下发给你们,希认真对照,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考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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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二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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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36份
2009
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年终考评意见
根据2009年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和我市国土资源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切实改进作风,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客观公正地反映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准确评价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工作实绩,进一步营造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制订2009年度国土资源年终考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便于操作和突出重点、注重实绩、奖惩并重的原则,加大对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执法监察、以及地籍、测绘、信息等基础业务建设和内部管理的考核力度,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管理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激发全系统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二、考评内容及方法
以2009年度常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和溧阳市市级机关目标考核责任书以及国土资源重点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
对单位的考评采取自评、测评和综合评定的方法,对个人的考评采取民主测评(人事科组织)的方法。目标任务的分值设定为100分,各单位的自评分为70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对国土资源所(分局),国土资源所(分局)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的测评分为30分。
(一)单位自评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对照目标任务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细则)组织自评。
(二)单位测评
1、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对国土资源所(分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依据国土资源所(分局)目标任务考核细则进行测评。
2、国土资源所(分局)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勤政廉政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测评。
(三)个人测评
局人事科组织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在思想品行、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服务效能、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民主测评。
三、先进名额及评定方法
年终目标任务考核先进,主要分为局表彰的先进个人、先进国土资源所(分局)、先进科室以及报上级机关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名额分配
1、先进国土资源所3个。
2、先进科室4个。
3、先进个人按在岗在编人员的20%确定。
4、报上级机关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审报。
(二)评定方法
1、先进单位:先进国土资源所,依据考核得分取前5名;先进科室,依据考核得分取前6名,作为初选先进名单,目标任务考核办公室根据初选先进名单报局目标任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2、先进个人:由各科室组织评选、所在支部研究推荐,局目标任务考核领导小组参照民主测评结果研究确定。
3、对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和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分管局长和局目标任务考核领导小组可以直接提名参与评先。
4、报上级机关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局目标任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有关行政科室要按照局目标任务考核意见制订切合本部门实际的目标任务考核细则(办公、人事、监察、财务、耕保、利用、地籍、矿管、法规、执法大队)。并报送办公室经局目标任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印发。
(二)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争创先进。局目标任务考核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实行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各单位人员有被效能监察、群众投诉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追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五、组织领导
局成立目标任务考核领导小组,局长王富康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谢留洪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监察室、人事科、财务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年终目标任务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会同人事科、监察室、财务科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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