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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市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98/2009-0005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国土资党[2009]16号
发布机构:
市国土局
产生日期:
2009-10-16
发布日期:
2009-10-1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溧阳市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国土资党[200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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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国土资党[2009]16号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溧阳市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九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工程建设 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 通知
━━━━━━━━━━━━━━━━━━━━━━━━━━━━━━━
抄 送: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溧阳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
题工作领导小组,溧阳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责任单
位成员
━━━━━━━━━━━━━━━━━━━━━━━━━━━━━━━
溧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二〇?九年十月十六日印发
━━━━━━━━━━━━━━━━━━━━━━━━━━━━━━━
共印46份
溧阳市国土资源系统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和《溧阳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溧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溧治工发【2009】1号)精神,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力保增长、全面促发展”的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着力解决国土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国土资源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政务生态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科学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治理重点
1、土地的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地转用、征收、拆迁是否合法、合规,补偿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是否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是否在规定时限内足额交清,是否存在以政府抄告单、领导批示等形式减免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的情况;是否存在非法审批、非法供地、低价出让、非法占地、未批先用等问题;采矿权的设置是否合理,出让程序是否规范。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等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是否按照程序经过项目审批机关或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批准,是否通过肢解工程、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或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是否按照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理管理制等规定进行实施和管理。是否存在施工、监理企业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通过虚假签证和变更设计虚增工程量,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问题;建设单位对合同中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施工管理人员的更换和到岗情况的监管是否到位;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滞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或不按计划、合同、进度付款;项目进度是否按计划完成;是否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和决算。
3、是否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其中涉及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的房地产项目要进行重点清理。项目土地出让前是否明确了出让宗地的面积、土地使用性质等主要规划要求;是否存在闲置土地、欠缴税费和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是否存在开发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情况;批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是否有法定依据,是否按法定程序进行,是否依法公开,土地价款和配套规费是否及时足额缴清等。
4、行政监管体制机制方面,是否存在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导致多头监管或无人监管的问题;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是否与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政策精神相抵触,是否相互矛盾和冲突;中介机构是否存在以回扣、分成、付管理费等方式争揽业务,不公平竞争,以及与委托单位、招标企业内外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是否有效。
三、治理方法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总结提高五个步骤进行,时间从2009年9月开始,2011年9月结束。
(一)动员部署(2009年9月)
成立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溧阳市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部署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纠(2009年9月—2009年12月)
一是清理项目。
系统各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对2008年以来所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征地项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等进行逐一清理,建立项目台账,制定项目统计表。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清理项目情况和自查自纠报告要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清理制度、规定。
各单位要对自行出台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的制度、规定,进行认真的清理,及时修订完善或提出废止的意见,并提出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和工作计划。各单位清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和工作计划,要于2009年11月5日前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三)重点检查(2009年12月—2010年12月)
一是督查。
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各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组织检查组对一些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进行检查。
二是交叉检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各单位进行交叉检查,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调查。
三是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把查办案件贯穿专项治理的全过程,通过查办案件推进专项治理的深入开展。重点查办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等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案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审批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案件。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四)建章立制(2010年12月—2011年6月)
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机会。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公正、公平的国土资源市场交易机制、信息公开机制、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机制等,增强国土资源工作的透明度。
(五)总结提高(2011年7月—2011年9月)
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溧阳市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对系统各单位专项治理活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召开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大会,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到位。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要于2011年8月底前,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四、责任分工
根据《溧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由我局牵头落实的任务有六项,协办任务有7项。既要积极主动,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牵头落实任务的完成,又要积极配合抓好协办任务的完成。现将六项牵头落实任务作如下分工:
1、制定下发《溧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周俊华;
牵头科室及责任人:土地利用科,吕忠慧;
协办科室或单位:监察室、交易中心等。
2、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积极推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
责任领导:周俊华;
牵头科室及责任人:土地利用科,吕忠慧;
协办科室或单位:监察室、交易中心等。
3、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改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和竣工验收制度。
责任领导:蒋建国;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广宇公司,罗和文、耕保科,余云富
协办科室:财务科、监察室等。
4、继续开展对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清理。
责任领导:钱和金;
牵头科室及责任人:矿管科,陈爱清;
协办科室:监察室等。
5、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科学、依法管地、用地。
责任领导:蒋建国;
牵头科室及责任人:耕保科,周志超、陈锁林;
协办科室或单位:地籍科、土地利用科、勘测队等。
6、加强对土地征收、出让、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查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责任领导:谢留洪、蒋建国、林菊芬;
牵头科室或单位及责任人:耕保科,周志超、土地利用科,吕忠慧、土地执法监察大队,陈道凯;
协办科室或单位:监察室、法规科、交易中心、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等。
五、治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成立了以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察室,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日常工作。要建立科室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要切实负起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
要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于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处理好各项工作的关系,努力取得既解决突出问题又促进经济发展的综合效果。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每个阶段、每个时间节点的任务落实,环环相扣,步步推进,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力争通过2年左右的治理,着力解决好国土资源领域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做到以专项治理的务实态度推动业务工作的任务落实,以业务工作的成绩检验专项治理的成效。通过专项治理,基本形成国土资源管理健康有序的长效机制,进一步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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