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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溧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
索 引 号:014143598/2009-0015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国土局
产生日期:2009-10-20 发布日期:2009-10-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第一条   为深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是指对应当公开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核。

    第三条   在办理文件时,对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是否保密、密级和期限,同时作出决定,实行同步自审。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也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

    第四条   局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对拟公开的及息进行保密复审后,由分管领导终审后鉴发。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得公开。

    第五条   审核的重点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

    第六条   审核的内容是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七条   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未按审核规定擅自向社会公示出现泄密等问题的,依照有关法规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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