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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取消 “溧阳市商品房经营统一凭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71/2009-0000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建设〔2009〕12号 发布机构:市建住委
产生日期:2009-03-04 发布日期:2009-03-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取消 “溧阳市商品房经营统一凭证”
关于取消 “溧阳市商品房经营统一凭证”的通知
溧建设〔2009〕12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溧建设〔2009〕12号
 
 
关于取消 “溧阳市商品房经营
统一凭证”的通知
 
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溧阳市商品房经营统一凭证”由原市建委按照市政府要求,于1994年6月1日起执行。通过发放商品房经营统一凭证,有效遏制了我市各种违规开发行为,规范了商品房权属登记。随着房地产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相关行业政策法规日益完善,通过资质管理和市场监管,我市已经杜绝乱开发行为,开发经营行为日益规范。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3月2日起取消“溧阳市商品房经营统一凭证”的使用。
特此通知。
溧阳市建设局
二〇?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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