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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971/2009-0002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建设〔2009〕39号
发布机构:
市建住委
产生日期:
2009-06-10
发布日期:
2009-06-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年度核查工作
关于开展《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
溧建设〔2009〕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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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建设〔2009〕39号
各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不断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计价行为,加强工程造价动态监管,根据常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实施<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管理细则>的通知》(常建〔2008〕147号)和计价手册使用期限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现行有效《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以下简称《计价手册》)年度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凡在本市办理《计价手册》的施工企业到溧阳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办理核查手续。
二、核查资料
1.《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原件;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上);
4.施工企业上年度承接工程项目清单。(格式见附件);
5.施工企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不可竞争费用工程结算时计取实际情况分析说明。
三、核查时间
自2009年6月25日至2009年7月25日止。
四、办理地点
溧阳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建设局一楼服务中心)。
联系人:汤爱娣 联系电话:0519-87208025
五、核查要求
1.各受查单位高度重视《计价手册》核查工作的积极作用,按时提供真实、完整的核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2.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资质等情况发生变更的,请携带相关变更证明资料,一并办理变更手续。
3.《计价手册》核查完成后将加盖溧阳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公章,未经核查(未盖公章),2009年8月1日起不得使用,招投标资格预审时视作无效。
附件: 施工企业上年度承接工程清单。
二○○九年六月十日
施工企业上年度承接工程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计价方式
工程概况
(建设面积、结构层次)
工程
类别
定额工期/
合同工期
标底价或预算价/中标价或合同价
合同价款的确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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