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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核定景盛苑等三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71/2009-0004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建设〔2009〕105号 发布机构:市建住委
产生日期:2009-12-30 发布日期:2009-12-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核定景盛苑等三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
关于核定景盛苑等三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的通知
溧建设〔2009〕105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溧 阳 市 建 设 局
溧 阳 市 物 价 局
 
溧建设〔2009〕105号
 


 

 
溧阳市燕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我市《关于调整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指导性标准的通知》(溧价费[2008]75号)文件规定,对照《溧阳市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和有关服务标准,经对你企业2009年申报的普通住宅小区的设施进行现场勘验和评议,现将核定的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通知如下:
一、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
(一)五  级(1个):东盛苑;
(二)四  级(2个):北水西花园  景盛苑;
二、执行时间与时限
上述核定的各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执行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三、要求
你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和台账资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各服务小区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管修、秩序维护等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单独核算的小区物业财务制度,定期公示物管费用收支情况;定期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进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你企业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和业主的监督,努力创建和谐、文明小区。
 
 
溧阳市建设局              溧阳市物价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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