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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09年简报第二期
索 引 号:
014109971/2009-0005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溧阳市住建委
产生日期:
2009-03-16
发布日期:
2009-03-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简报
2009年简报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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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校举办建筑企业培训工作座谈会
2009年2月20日上午,溧阳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举办全市各建筑业企业培训工作座谈会,参加这次座谈会的主要有溧阳市建筑业企业负责培训工作的领导,会议传达了全省建筑行业试验员统一考试座谈会的精神,部署了2009年上半年全市建设行业的培训工作。谈志平校长主持了这次座谈会。
谈志平校长首先对全市建筑企业培训科长、负责人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参加座谈会表示感谢,对2008年大家对建筑教育培训工作给予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最衷心的感谢。他说,2009年,我校将一如既往、负重奋进、着力开拓、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努力把教培工作做得更好,做出新的更好的成绩。同时欢迎各位监督我校的工作并请大家对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宝贵意见。
会上谈校长传达了2009年2月6日在南京举办的全省建筑行业试验员统一考试座谈会的精神,要求大家认清当前的形势,统一思想,立足本职,做好培训工作,为溧阳建设行业的人才培养,人力资源开发提供保障;为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谈校长还部署了2009年上半年的培训工作,并对当前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与会人员信心十足,争相发言,纷纷表态,表示要把这次座谈会的会议精神带回去,并以此为契机,一方面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另一方面,要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工作中,加大培训工作的力度,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建校培训主任霍田福就做好我市建筑企业管理人员(A、B、C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作了具体说明,同时就溧阳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作了安排,对溧阳市建筑施工特种人员考评员的推荐以及溧阳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外聘师资等事项作了具体解释。
建校狄建军同志根据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就溧阳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名、培训、考试、考核、发证作了详细的说明。
座谈会上,谈校长就大家提出的热点问题作了详细的回答。他说,中岗人员报名采用滚动报名、网上报名的形式;各位负责人要关注建校的网站,建校的网址是www.lyjzu.com,许多培训消息会在建校网站上公布;本次试验员考试所指的试验员,是个大试验员的概念,包括检测中心的检测试验员、监理公司的见证取样员、企业的取样员;建校成人学历教育,可以“先上车,再买票”的方式,2008年成人高考未能取得大专、本科学籍的学员,可以先到建校参加大专、本科学习,2009年参加成人高考取得学籍后,现有学习成绩可作以后的毕业成绩;二级建造师的考前培训工作正在积极组织、安排相关专业的培训,作前期准备; A、B、C三类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以及新证的统考工作,建校会以建设局的名义发文给各建筑业企业;正在制定2009年度培训计划,会尽快公布。
针对如何保证参加培训人员的合格率这一问题,谈校长作了几点强调,他说,首先参加培训人员要保证到课率。事实上,经统计,确实认真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通过率相当高。其次,建校也会抓好培训质量(建校,2009年3 月)。
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溧政发[2008]92号)和《溧阳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溧政发[2008]151号)精神,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全面启动。
一、积极筹措实物配租房源,政府将采取配建、回购等办法确保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新增实物配租100套的目标任务,确保年内完成。
二、年度廉租住房申报工作全面启动,申报对象现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可放宽到人均10平方米,安置对象认定工作仍按《溧阳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溧印发[2008]151号)执行。
三、符合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要求租赁补贴的可在政府批准次月起发放租赁补贴;要求实物配租的年底将抽签确定配租对象。实物配租未能满足的纳入租赁补贴范围,补贴从年底开始发放。
贯彻市委扩大会议精神
创新管理 提升服务
3月2日,市建设局就贯彻市委扩大会议精神,创新管理、提升服务再次召开会议,全体局领导、中层副职以上人员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韩金红副局长就关于建筑工程项目先行开工登记及补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产权证有关要求进行了说明:一建筑工程项目先行开工登记。
(一)登记范围。因土地或规划手续不完善不能正常办理建设手续的项目;(二)登记机构。市建设局法制科;(三)登记条件。先行开工登记申请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承诺书,项目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土部门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证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及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回复单,质量监督登记表,安全监督登记表,经签证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缴费凭证;(四)登记项目管理。市建设局法制科将办理先行开工登记的建筑工程项目书面告知局相关职能科室、部门,由相关职能科室、部门先行介入管理,待前置条件具备后核发合法证件。
二、补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先行开工登记的建筑工程项目:前置条件具备后,由市建设局相关职能科室、部门完善手续,直接补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二)违规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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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基本建设手续的建筑工程项目,(1)建设单位向市建设局法制科提出补办申请,填写《溧阳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补办)工作联系单》及《补办施工图审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供土地及规划许可等相关资料。(2)市建设局法制科会同局技术科、建管处会商后提出初审意见。(3)市建设局施工图审查中心凭《溧阳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补办)工作联系单》及《补办施工图审查承诺书》补办施工图审查,无建筑节能、结构安全问题的直接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有建筑节能、结构安全问题,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方案,经复审合格加盖审查专用章后返还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凭加盖审查专用章的整改方案到质监站申请整改质量监督,经质监站现场确认整改到位后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4)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对建筑工程作出综合评价,并明确是否按图施工,实物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5)市建设局安全鉴定所复核《检测报告》,出具安全鉴定意见,质监站根据《检测报告》、《安全鉴定意见》及施工资料、实物质量情况提出书面意见,明确是否可以补办基本建设手续。(6)市建设局法制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7)市建设局服务中心办理招投标、档案管理、安全监督等手续。(8)建设单位缴纳相关费用。(9)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凭《溧阳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补办)工作联系单》及缴费凭证补办施工许可证。
2、基本建设手续不完备的建筑工程项目:(1)无施工图审查或质量监督的建筑工程项目参照无基本建设手续的建筑工程项目补办基本建设手续。(2)经施工图审查及质量监督的建筑工程项目:①建设单位向市建设局法制科提出补办申请,填写《溧阳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补办)工作联系单》,并按要求提供土地及规划许可等相关资料。②市建设局法制科提出初审意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③市建设局服务中心办理招投标、档案管理、安全监督等手续。④建设单位缴纳相关费用。⑤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凭《溧阳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补办)工作联系单》及缴费凭证补办施工许可证。
三、补办产权证。
(一)先行开工登记的建筑工程项目:市建设局相关职能科室、部门完善基本建设手续,质量监督站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后,直接办理产权证。
(二)违规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市建设局相关职能科室、部门完善基本建设手续,经安全鉴定后办理产权证。
然后由蒋丰年局长就贯彻市委扩大会议精神,提出了六方面要求:一、规范建筑市场。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要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理顺建筑工程许可证、产权证补办事项及程序,各职能部门、科室要根据韩局长刚才所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本着方便简洁、服务企业的原则,进一步创优各自手续的办理程序,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动管理,实行信息共享,确保建筑工程项目处于受检状态。对于不接受管理的工程项目,严格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二、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理顺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对于行政事业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严格按下限收取,坚决清除以执法、评比、培训为名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坚决执行市委确定的12项开发区建设相关政策的同时,将涉及工业项目建设工程手续办理的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安全监督、档案管理、房产测绘、房屋登记等六项收费内容,在08年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合并成一个费种收费(按6.5元/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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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工程造价的0.8%收取),以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收费透明度,减轻企业负担,同时明确实际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办理费用减半收取,实际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免收费用,为招商引资创造更阔的发展环境。三、加强廉洁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针对不同岗位,加强岗位廉政培训,做到“警钟长鸣”,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突出重点,围绕权力运作的关键环节和部位,注重事前、事中的监督,各部门领导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同时对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四、做好增收节支。针对去年取消五项收费,直接减少收入1000万元,今年将推行阳光工资,费用支出明显增加对全局经济带来的压力,我们要进一步实行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拓宽服务内容,增加收入,要通过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争取收益的最大化,要积极盘活现有资产,通过市场竟标,调整经营方式,实现资产不断增值,同时,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各部门要利用有限的经费,进行业务投展,投入到实际工作需要中去,今年日常支出的考核费用指标将平均下浮5%;五、严格考核办法。今年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去年的基本上,进一步进行调整、修改,使考核办法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既能充分调动各责任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又能做到奖罚分明,要通过责任制的考核,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行为,收足收好各项规费,通过奖罚措施,促进各部门实现创收,减少支出;六、提升服务水平。要确立“管理就是服务,工作就是服务”的理念,切实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联动,全局上下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手段,处理好各种矛盾,要尽心尽责地对待服务对象,做到工作规范化,服务标准化。
关于对2009年春节期间我市建设领域
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处理情况的通报
二○○九春节期间,绝大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高度重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积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及时筹措资金,较好地完成了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维护了全市建筑业的稳定大局。但是,仍有一小部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民工工资,发生了数起因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引起的集体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造成了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损害了我市建筑业的良好形象。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上海金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常州裔盛电器有限公司宿舍楼,项目经理胡跃飞,现场负责人史振华带40多名农民工,以讨要误工费40万元为由,于2009年1月13日上访社渚镇政府后,通过常州市清欠办、省清欠办,要求企业派员前往我市协调处理,施工企业拒不派员,导致14日至16日多次上访市政府、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南京金九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汤臣花园国际酒店装饰工程,项目负责人高连赞,高连赞将工程转包给丁正云,拖欠农民工工资30万元,“小包工头”丁正云带农民工50多人于1月9日至22日期间,多次上访市政府、溧城镇、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同时,高连赞拒绝到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协调处理。
3、福建省高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溧阳峰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美景天城小区,项目经理杜剑平,拖欠农民工工资100多万元,现场负责人江洪根、杜文辉于1月21日上访溧阳市政府后,多次和项目经理杜剑平及企业联系,企业拒不派员协调处理,导致于1月22日、23日再次上访市政府,特别是1月23日用土方围堵美景天城小区的大门。
4、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江苏赛为科技园办公楼,项目经理齐其,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将工程转包给句容市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成祥,句容市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汤九洲、杨远金、戴以虎、戴兆红(逃逸)等多人,拖欠农民工工资90万元,由于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及时协调处理,同时,成祥协调处理过程中逃逸,导致40多名农民工于2009年1月9日至25日多次上访市政府、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5、上海浦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江苏常韩机电有限公司厂房,负责人蒋武熊,拖欠农民工工资30多万元,导致40多农民工于2009年1月16日上访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溧城镇政府。
6、溧阳市唐家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溧阳丰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白金汉瀚宫,项目经理沈小勤,实际承包人徐建国、成建荣,拖欠农民工工资150万元,导致农民工20多人于1月9日至22日多次上访市政府、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同时,至今仍未得以彻底解决。
7、2007年溧阳市金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溧阳金燕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龙亭苑小区,项目经理谈宏福。2009年1月23日,谈宏福虚报拖欠农民工工资40多万元,施工企业未派员协调处理,导致20多人围堵市建筑工程管理处,致使工作人员于当晚22时也不能正常下班。同时,至今仍未得到解决。
8、2007年江苏健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溧阳市燕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溧阳市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水苑小区,项目经理崔健,由于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决算款,导致施工单位多名现场负责人于2009年1月22日晚聚集于金水苑大门处。
二、处理意见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杜绝因拖欠问题造成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坚决打击不法行为。对上述单位和个人的处理结果如下:
1、将上海金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金九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高德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句容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浦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苏清办[2008]13号文已作出了明确的处理)等6家企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并上报常州市建设局。
2、对胡跃飞、史振华、高连赞、丁正云、杜剑平、江洪根、杜文辉、齐其、成祥、汤九洲、杨远金、戴以虎、戴兆红、谈宏福等14人不得在我市承接建筑工程业务。
3、对沈小勤、崔健2名项目经理予以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在我市承接建筑工程业务。
4、开发美景天城小区的建设单位溧阳峰达置业有限公司在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时处理不力,开发金水苑小区的建设单位溧阳市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计结束后未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对以上两单位通报批评。
5、上述通报处理结果作为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处理结果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三、相关要求
1、在我市施工的建筑业企业应拒绝使用胡跃飞等14人组织的建筑作业,对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仍使用其组织的建筑作业的建筑业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将严肃处理,造成后果的,将限制该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在我市从事建筑经营活动。
2、全市建筑业企业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化解矛盾。按《关于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规范用工行为,切实抓好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维护好我市建筑业和谐稳定大局。
3、各建设单位也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规范工程款的支付行为。一是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省清欠办、常州市建设局、溧阳市建设局清出建筑市场的建筑业企业;二是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施工企业签订规范性的施工合同,不故意缩小合同额,不签订“阴阳合同”;三是监督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对施工企业没有执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以及没有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的,暂缓支付工程款,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待整改完毕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4、建议各镇(区)应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春节前建设领域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溧政法[2005]183号)文件精神,贯彻“属地管理、属地清欠”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支付工程款、民工工资加强监管,特别应加强外地施工企业承建的项目、未办施工许可证开工的项目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实行“三个落实”:投诉电话落实,接待场地落实,受理人员落实,建立健全接待协调处理制度。
5、局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支付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落实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跟踪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同各镇(区)的相互联系,建立信息平台,坚持清欠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和应对措施,严格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引发的群访和越级上访的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09年市政重点项目计划进度
1—2月:做好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土地征用及地上作物补偿等前期工作;
3月:完成所有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组织平陵中路、龙亭路桥招投标工作,加快南环路西延伸段施工进度;
4月:平陵中路改造、龙亭路桥工程组织进场开工;组织龙亭路、台港路西延伸、背街小巷改造工程招投标;
5月:台港路、龙亭路西延伸工程进场开工,其他工程加快进度;
6月:完成平陵中路改造工程快车道路面施工,完成南环路西延伸路基部分施工;
7月:完成人民路等背街小巷改造工程;
8月:完成台港路、龙亭路西延伸路基工程,完成南环路西延伸沥青路面施工;
9月:完成平陵中路改造工程非机动车道施工;
10月:完成平陵中路人行道施工和台港路、龙亭路路面施工;
11月:各项工程扫尾,组织竣工验收。
12月:组织工程决算审计。
市建设局开展燃气设施安全大检查
3月2-6日.市建设局组织对我市天然气加气站、液化气储灌厂、液化气供应站点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企业在创建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和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等多项举措的推动下,安全投入有所增加、安全基础工作不断完善、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两大燃气企业都能认真履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同时注意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在居民小区宣传栏、供应站点张贴安全用气告示,在电视上用游动字幕,做到广泛宣传,确保市民安全放心用气。
检查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在建筑等级不达标的建筑物内存放瓶装液化气气瓶,有的站点环境卫生不达标、工作人员未统一着装,有的站点复检秤没有及时校验等。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共下发整改通知单12份,责令限期整改;共查处瓶装燃气无证照经营行为2起,涉及钢瓶50多只。
我市2008年度住房保障工作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日前,我市2008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经省政府考核、督查组验收,已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从2008年度起,住房保障已列入省级政府对市(县)政府重点督查考核的范围,2008年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是:完成廉租住房实物配租90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1500套,同时对我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住房保障政策的措施予以充分肯定,具体体现在:一是开展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普查,科学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二是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溧政发[2008]92号),明确了今后五年住房保障的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三是出台了《溧阳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溧政发[2008]151号),进一步规范了廉租住房申报的对象范围、申报审核程序和进入退出机制,使住房保障工作有章可循;四是修订和完善《溧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办法》,明确逐步将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对下岗、失业人员中的住房困难家庭予以优先考虑;五是积极探索公共租屋制度,对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夹心层”将实现逐步以公共租屋制度予以保障。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工作健康稳步推进。
市建设局召开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责任,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市建设局召集在溧各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于2009年2月27日召开了安全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08年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建设主体能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治理等,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各建设主体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注重加强薄弱环节,把握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以坚定的信心、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其次,会上组织学习了常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2009春风行动”的通知》,各监理单位要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认真负起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工程监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业务素质,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现场监督作用,要督促施工单位和项目部认真开展节后安全教育工作,督促并参与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对不具备复工安全条件的工程,不得允许复工。
第三,相关监理单位介绍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管情况,与会代表一致认为,08年度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在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各建设主体的共同努力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得到了加强,强化了自身安全监理的责任,保障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最后,与会代表共同探讨了施工项目安全监理的责任及重点,近年来全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处理结果情况表明,监理在工程施工中对安全生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关于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施工中如何重点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上总结如下:1、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监管。2、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批。3、重点对项目施工用的大型机械和重大安全设施进行监管。4、安全生产执业资格、资质的监管应到位。5、关注对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管。6、切实做好对安全设施和作业环境的监管。总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施工过程的重中之重的日常工作,只有全方位、认真仔细地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才能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才能督促项目部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则,执行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才能有效地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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