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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价费[2009]3号
溧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戴埠中队:
你中队关于要求调整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
为维护良好停车秩序,创造镇区文明环境,镇政府投资100多万元在戴埠镇东王庙新建大型停车场。鉴于你中队在停车场管理、维护、环卫保洁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对照市政府《关于溧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溧政发[2007]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中队提出的调整停车场收费意见(具体标准见附件)。新的收费标准从2009年元月6日起执行。望做好宣传工作,实行明码标价,规范收费行为。
二OO九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停车场 收费 标准 批复
抄 送:溧阳市城管局、溧阳市戴埠镇政府。
溧阳市物价局 2009年1月5日印发
附(一)
戴 埠 停 车 场 收 费 标 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 注
1、中巴车
200元/月、辆
2、大巴车
400元/月、辆
3、面的车
80元/月、辆
4、简三卡
50元/月、辆
5、农四轮
6、正三轮摩托车
30元/月、辆
7、临时性停车
4元/次
不足1小时免收,1-4小时按一次计收,一天之内4小时按天计算8元/天。
附(二)
横 涧 停 车 场 收 费 标 准
2、面的车
3、正三轮摩托车
20元/月、辆
4、临时性停车
3元/次
不足1小时免收,1-4小时按一次计收,一天之间超4小时按天计算6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