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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价费(2009)34号
关于明确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
溧阳市广播电视局: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服[2009]88号)文件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
1、溧城区居民用户主终端24元/月,农村居民用户主终端22元/月;
2、居民用户同址同户免费终端一律为2个,超过免费终端数量的其他终端的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每增加一个终端加收10元/月;
3、非居民用户和集团用户每个终端按所在地居民用户主终端收费标准执行,集团用户的优惠问题协商确定;
4、民政部门、总工会认定的低保户、特困户,主终端按8元/月的标准执行;
5、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每终端按所在地居民用户的主终端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6、用户当月申请安装机顶盒,次月收取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7、用户按时缴纳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可收看不少于60套公共数字电视节目,其中包含《大众影院》、《旅游卫视》、《卡酷卡通》等6套娱乐性节目,收听15套以上数字广播节目,使用公共服务和政策信息,享受广电网络报修和维护服务等。
二、机顶盒配置
有线数字电视用户配置一台基本型机顶盒(含智能卡),不收费;同址同户其它终端的机顶盒(含智能卡)由用户自行购买。
三、其他问题
1、在国家规定的关闭模拟信号时间之前,对于已整转城区未申请转换使用有线数字电视的居民用户,你局为其提供6套电视节目暂免费收看;
2、其他有关资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3、本通知自 2009年4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二年。
此页无正文
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电视 维护费 通知
抄 送:江苏省物价局、常州市物价局、市政府办公室
溧阳市物价局 2009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