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溧价费[2009]42号
溧阳市南渡中学:
你校关于调整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鉴于近期你校在学生住宿区加强综合管理,配有中档浴室(寄宿生免费)、增加管理人员、每个宿舍内新安装空调和配备自来水电动增压泵等设施,投资和维护费用增加,对照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2000]1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校在2009年秋季起寄宿学生住宿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300元。
此复!
二OO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