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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核准溧阳市供电公司新建110千伏罗庄输变电工程项目的批复
索 引 号:
014143352/2009-0004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发改[2009]84号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产生日期:
2009-05-27
发布日期:
2009-06-0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新建罗庄输变电工程项目
关于核准溧阳市供电公司新建110千伏罗庄输变电工程项目的批复
溧发改[2009]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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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发改[2009]84号
江苏省电力公司溧阳市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新建罗庄输变电工程的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省发改委苏发改能源发[2009]93号批复,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确保满足电力需求,同意新建罗庄输变电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罗庄路东、纬十路南。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电压等级110千伏、变电容量16万千瓦、线路长度24公里,规划用地面积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7251万元,所需资金自筹。
五、该项目建设应按国家节能要求,选用高效节能材料及设备。
六、该项目建设应按环保要求,在开工建设前必须完成环评报批手续。
七、该项目工程建设可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组织招标。
八、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市规划局规划选址建设条件(溧规选[2007]1022号)、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意见》(苏国土资预[2008]129号)、省辐射环境保护咨询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2008-HP-212)。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送:市建设、规划、国土、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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