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改进文风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9-0012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9〕66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9-06-02
发布日期:
2009-06-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进一步精简文件改进文风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改进文风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9〕66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精简文件改进文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行文规则。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主要是涉及全市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能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不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一律由部门自行或联合发文,但也要注重效果,严控数量,尽量少发或不发。
二、减少文件数量。按照“确有必要、注重效用”的原则,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凡上级已及时公开发布的文件或法律法规政策已作出明确规定的工作部署,一般不再发照搬照抄式文件;市政府各部门部署工作的文件,除涉及全局工作和重大政策以外的,原则上不予转发;减少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类文件,各领导小组、委员会等临时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工作部署,应自行发文;能以电话、传真、电子政务网解决的问题不印发文件;领导讲话一般不以文件形式印发,对全局有重要指导意义和政策性较强的,原则上以《政情通报》形式印发。
三、提高文件质量。各类文件要符合法律法规,切合工作实际,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措施可行、文字简练、格式正确,不讲空话、套话,不照抄照搬。起草文件要注重针对性、逻辑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尽量减少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简洁明了。审核文件要把好政策关、文字关、格式关和程序关,保证文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四、控制发文范围。严格控制文件发送范围,减少发文份数,除带有全局性、政策性的文件可普发或者适当扩大发送范围外,其它文件要根据内容认真区分,严格对待,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印发数量,不扩大发送范围,原则上不给部门增加文件份数。
五、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快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系统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电子公文使用范围,各部门可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阅文件。
各镇、各部门要参照本通知精神,对本镇和部门进一步改进文风工作作出相应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将对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视情予以通报。
二○○九年六月二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